調整《土地註冊條例》(第128章)下的法定註冊費用
根據《202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例》(《修訂規例》)[1],由土地註冊處根據《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第128B章)的附表下提供的註冊服務費用需予以修訂。由於有關的註冊費用自1996年起未有作出調整,並遠低於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調整收費目的是讓本處的服務費用能夠整體上收回提供服務的全部成本。調整後的費用將由2025年7月16日(第一階段)、2026年7月1日(第二階段)及2027年7月1日(第三階段)起分三個階段實施。有關詳情請參考附件A。
2. 根據《修訂規例》及《土地註冊規例》(第128A章)(《註冊規例》)第5(1)條,土地註冊處處長所指明使用並印有調整後費用的新註冊摘要表格(「新註冊摘要表格」),已於2025年5月16日在憲報刊登(第2971號公告)。自2025年7月16日起,客戶提交文書註冊時必須使用第一階段的新註冊摘要表格。憲報副本的中文版本載於附件B以供參閱。
新註冊摘要表格
3. 印有第一階段修訂費用(自2025年7月16日起生效)的預先印製的新註冊摘要表格,將於2025年6月23日[2] 在金鐘道政府合署土地註冊處的19樓客戶中心開始發售。
4. 至於網上版及PDF版的新電子註冊摘要表格,亦將分別於2025年7月1日及2025年7月16日起在本處網站提供使用或下載。
過渡安排
5. 根據《註冊規例》第5條,調整後的第一階段新收費將適用於本處在2025年7月15日下午1時30分[3](「截收時間」)後,透過親自遞交或以郵遞方式提交註冊而獲本處認收的文書。截收時間過後,本處將不再接納現有註冊摘要表格。
6. 假如客戶以郵遞方式提交現有註冊摘要表格,請預留充足郵遞時間以確保文書可於截收時間前送達及經本處認收作實。本處不會為在截收時間後所收到的印有現行註冊費用的註冊摘要表格編配註冊摘要號碼,且會一併退還予交契人士,以更換新的註冊摘要表格後再交付本處。
7. 至於未開封且未曾使用的100頁包裝的預先印製的現有註冊摘要表格,客戶可於2025年6月23日起到本處的客戶中心更換為新的註冊摘要表格。而預先印製的現有散頁表格則不設退款或更換安排。
8. 有鑑於土地註冊費用將分別於2026年7月1日(第二階段)及2027年7月1日(第三階段)再作調整,屆時註冊摘要表格亦會有相應更新,客戶應適當地估算未來一年用量,避免儲存過量的新註冊摘要表格。
查詢
9. 如有查詢,請致電3105 0000或電郵至csa@landreg.gov.hk與本處客戶服務經理聯絡。
土地註冊處處長譚惠儀

[1] 《修訂規例》已於2025年5月16日,在憲報(第79號法律公告)刊憲公布。
[2] 本處會稍後公布實施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的安排。
[3] 根據《註冊規例》第5(5)(b)(i)條,如以郵遞方式交付土地註冊處的文書或註冊摘要,於土地註冊處開放予公眾的任何日子於下午一時三十分之後接獲的,接獲日期須當作為土地註冊處於該日之後第一個開放予公眾的日子。
附件A
《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第128B章)的附表所訂明的費用 | 現行費用 | 調整後的法定註冊費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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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月16日生效 | 2026年 7月1日生效 | 2027年 7月1日生效 | ||
1. 任何文書(下文特別述明者除外)的註冊,而該文書(包括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第46條豁免印花稅的任何文書)是將任何財產的法定產業權或衡平法產業權,或將任何財產內的任何份額或權益,轉讓、轉易、授予、分割、按揭、押記、再轉讓、解除、發還或以其他方式移轉的—如代價的款額或價值,或受影響的財產或份額或權益的價值— (a) 不超過$750,000 (b) 超過$750,000 | $230 $450 | $265 $520 | $305 $605 | $355 $700 |
2. 任何買賣協議或按揭協議的註冊 | $210 | $280 | $375 | $510 |
3. 任何租契、租契協議,或續訂或退回租契的註冊 | $210 | $280 | $375 | $510 |
5. 下述各項的註冊:任何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委任新受託人的契據、待決案件、訴訟外債務人物業查封令、判決、判令、禁止令,或其他法庭命令、償付判決證明書或解除訴訟外債務人物業查封令證明書,或任何其他不在本附表特別述明的不論何種文書 | $210 | $280 | $375 | $510 |
6. 任何文書的註冊,而該文書是將任何財產或其內任何份額或權益的任何押記或按揭(不論是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轉讓或移轉的—每100 項轉讓或移轉的押記或按揭或其部分 | $2,000 | $2,660 | $3,540 | $4,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