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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認可機構訂購的電子提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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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的例子


一般而言,以下文書須徵收印花稅:

(a)轉讓契約

(b)租約

(c)涉及款項的退租協議

(d)止贖令

(e)歸屬令

(f)達成物業分割的公契及批地契據

(g)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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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所有物業,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租者置其居計劃及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下的物業
(h)臨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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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不可撤回的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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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提名╱指示

}
}
(k)證明書╱備忘錄╱買賣協議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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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信託聲明書

}
}
(m)授予購買選擇權或權利,或優先購
買權的文書

}
}
(n)為並非屬於財務機構的一方而訂立的按揭╱押記╱加按

}
}
 

上表只供參考。若不確定擬註冊的文書須否繳付印花稅,請先把文書正本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到稅務局印花稅署申請裁定 (裁定服務須予收費),然後才交付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