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彈出窗口
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頁尾
Gov.hk
字型大小
常見問題
其他語言
EN
简
打印頁面
切換分享
通過Facebook
通過Twitter
通過電子郵件
通過WhatsApp
通過微信
通過Line
通過Telegram
關於我們
我們的服務
資源中心
媒體廊
業權註冊
切換分享
通過Facebook
通過Twitter
通過電子郵件
通過WhatsApp
通過微信
通過Line
通過Telegram
打開搜尋
開啟語言菜單
EN
简
菜單
EN
简
輸入關鍵字
搜尋
關於我們
開啟關於我們的子選單
角色、職能及背景
組織架構
理想、使命及信念
服務承諾
客戶滿意度調查
年度整合開放數據計劃(包含空間數據計劃)
公開資料
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
商業和工作機會
開啟商業和工作機會的子選單
招標公告
開啟招標公告的子選單
資訊科技項目
非資訊科技項目
職位空缺
聯絡我們
開啟聯絡我們的子選單
客戶服務熱線 3105 0000
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資料
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意見、建議、查詢或投訴
我們的服務
開啟我們的服務的子選單
公共服務
開啟公共服務的子選單
契約註冊
開啟契約註冊的子選單
為文件辦理註冊
契約的註冊程序
註冊費用
查閱土地紀錄
開啟查閱土地紀錄的子選單
查冊方式
網上查冊服務(「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櫃位查冊及自助查冊的程序
土地紀錄的種類
查冊的種類
收費
註冊摘要日誌
按揭註冊摘要月誌
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
業主立案法團
開啟業主立案法團的子選單
《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土地註冊處處長的角色
申請註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備存「保險單通知書」
備存「更改註冊事項通知書」
查閱業主立案法團的紀錄及業主立案法團索引
物業把關易
供《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認可機構訂購的電子提示服務
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
查閱存放土地註冊處的圖則
電子預約服務
收費表
開啟收費表的子選單
《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第128B章)訂明的註冊費用
《土地註冊費用規例》(第128B章)訂明的查冊費用
《建築物管理(費用)規例》(第344A章)訂明的業主立案法團費用
其他服務收費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遞交文件
資源中心
開啟資源中心的子選單
刊物
開啟刊物的子選單
土地註冊處資料簡介
開啟土地註冊處資料簡介的子選單
服務承諾2024/2025
文件註冊指南
土地登記冊簡介
怎樣查閱土地紀錄?
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資料
查冊及註冊收費表
物業把關易
其他服務收費表
新聞公報
土地註冊處通函
土地註冊處通訊
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年報
管制人員環保報告
統計數字
開啟統計數字的子選單
最新每月統計數字
過往統計資料
樓宇單位買賣合約的統計數字
十年統計資料概覽
表格
開啟表格的子選單
表格
電子註冊摘要表格
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常見問題
開啟常見問題的子選單
註冊
開啟註冊的子選單
可否註冊
註冊摘要表格
註冊費
遞交契約/領取契約
暫時撤回/取消為文書辦理註冊
物業參考編號
其他註冊問題
查冊
開啟查冊的子選單
查閱土地紀錄
土地登記冊
文件/圖則副本
查冊費用
其他查冊問題
網上查冊服務(「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開啟網上查冊服務(「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的子選單
服務時間/可使用的服務
訂購土地紀錄
付款
登記用戶賬戶及登入識別碼
系統問題
瀏覽問題
列印問題
保安問題
一般問題
業主立案法團
開啟業主立案法團的子選單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安排
申請註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後的事宜
查閱業主立案法團的紀錄
物業把關易
開啟物業把關易的子選單
服務詳情
以電郵方式收取通知書
申請訂購物業把關易
申請續訂物業把關易
申請更改帳戶資料/訂購詳情
終止物業把關易
認證碼
供《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認可機構訂購的電子提示服務
開啟供《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認可機構訂購的電子提示服務的子選單
服務詳情
業主同意書
向業主發出的電子提示通知書
電子註冊摘要表格
開啟電子註冊摘要表格的子選單
網上版
PDF版
電子預約服務
開啟電子預約服務的子選單
服務詳情
預約事項
網上表格
開啟網上表格的子選單
使用網上表格的一般問題
提交網上表格的技術規格
媒體廊
開啟媒體廊的子選單
土地註冊處影片
活動照片
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
傳媒專訪
前任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先生隨筆
業權註冊
開啟業權註冊的子選單
背景
制定後的檢討及業權註冊的準備工作
「新土地先行」方案
擬議的兩階段轉換機制
《土地業權條例》參考資料
開啟《土地業權條例》參考資料的子選單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委員會的資料文件 (2002 - 2004)
為期三個月的《土地業權條例》修訂諮詢已於2009年3月31日結束
向研究《土地業權條例》修訂建議聯合小組委員會提交的進展報告 (2008 - 2012)
向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在《土地業權條例》下實施「新土地先行」方案的文件(2022年12月19日)
常見問題
開啟常見問題的子選單
一般市民
準買家
物業擁有人
新界原居村民
「新土地先行」方案
防止欺詐
Gov.hk
字型大小
常見問題
其他語言
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所佔的不分割份數
簡要說明
快速指引
常見問題
簡要說明:
受影響處所佔樓宇總份數的份額。
快速指引:
通常可在文書的物業附表頁找到。
必須與文書及相關的電腦土地登記冊所顯示的相同。
查看相關電腦土地登記冊內「所佔地段份數」欄,可取得不分割份數的資料。
查看相關電腦土地登記冊物業備註欄,可取得更多(如有的話)不分割份數的資料。
常見問題 :
全部展開
全部收起
問1:
如聯權共有人其中一人去世並備有死亡證明書交付註冊,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只接受填寫全部份數或例如「死者的(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的產業權/業權及權益」等字眼。
問2:
如 A 及 B 以分權共有人的身分分别持有物業的 1/3 及 2/3 權益,而 A 已去世,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應填寫受影響物業的實際份數(即A在(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中的所持有的份數 "1/3" )。
問3:
如 A 及 B 屬聯權共有人,而 A 出售其所佔物業的權益給 B,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我們接受填寫例如「賣方在(受影響處所的不分割份數)所佔的產業權、業權及權益」或「(受影響處所的不分割份數)的 1/2」等字眼。有關描述應與文書所述的相符。
問4:
如 A 及 B 是分權共有人,而 A 出售其所佔物業的權益給 B,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應填寫受影響物業的實際份數。
問5:
如屬整個地段,應怎樣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毋須在「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填寫任何資料。
問6:
如物業的不分割份數為 20/700,而要註冊的文書只涉及部分物業,例如1/4的物業受有關文書影響,如何在不分割份數格反映這些資料?
答:
應述明(受影響物業的不分割份數)的(受影響份數),即「20/700 的 1/4」。
問7:
如屬租契/租約,需要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如受影響的處所屬整個單位,可選擇是否填寫這格。然而,如受影響的處所只屬單位的一部分,則不需要填寫這格。
問8:
就那些將整幢大廈分為個別單位的分割契據而言,應如何填寫「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毋須在「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內填寫任何資料。
問9:
若物業(例如:愉景灣的物業單位)除了獲分配所在地段的不分割份數外,還有一個該屋苑的份數,該屋苑的份數是否需要填寫於「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
答:
有關地段的不分割份數必須填寫,屋苑的份數則可填或不填。
問10:
在轉讓契內,A是物業的唯一業主,他將物業的一半權益轉讓予B,應在註冊摘要的哪些地方填寫1/2?
答:
請在註冊摘要的「所佔的不分割份數」格填寫在(受影響處所不分割份數)中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