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的话
本处的业务在过去四个月非常畅旺。在这期间,我们的服务实在不容有失,可惜查册系统就在 10 月内有四天出现问题。在 10 月 22 及 23 日,本处的查册系统运作发生故障,严重影响网上查册服务。于 10 月 24 及 25 日,系统虽然只在上午时段表现不稳定,但仍对很多客户造成不便。
本人谨此感谢各位在我们解决系统故障期间,对我们忍耐和包容;亦感谢各同事竭力解决有关问题及采取应变措施为客户提供服务。在 10 月 24 日,系统虽然有不稳定现象,但仍可在当天处理接近 39,000 宗查册,是该系统处理查册宗数的单日最高纪录。
上述事故对客户造成的困扰,本人深感抱歉。尽管我们即时采取的措施已令系统的网上服务回复稳定,我们仍会继续努力,确保日后的服务更加稳妥;详情会在本通讯内阐述。我们定当竭尽所能,时刻向每位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为加强服务,我们在 11 月 26 日推出电子注册摘要表格,为达致以电子方式交付契约的最终目标迈出第一步。表格现置于本处网页,供客户免费下载。在正式推出该款表格前,我们邀请了部份律师事务所先行试用,以确保一切妥善。表格附有智能工具,能提示客户填写资料及避免出现一般文书错误,为客户节省宝贵时间。今后客户可以免费上网下载,无须再向本处购买预先印制的注册摘要表格。我希望这项崭新服务能为本处的发展树立楷模。为使本处提供的公共服务精益求精、更优质及更具成本效益,我们乐意与客户携手并进,一起推动本处各项服务的设计、测试及完善设施的工作。
谨祝各位圣诞快乐,新年进步。
苏启龙
土地注册处处长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总经理
最 新 消 息:「综 合 注 册 资 讯 系 统」
(A)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土地注册处正继续致力提升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 ,令系统的内部运作更有效率及提高服务质素。在 2007 年 7 月至 10 月期间,我们已经完成多项提升系统功能的工作,包括:
- 更多土地登记册可以利用中文地址查阅;
- 客户可在查册柜位订购个别彩色图则;
- 调配专用打印机列印大量查册的土地登记册,以减少客户轮候时间;
- 在 "浏览" 功能内加入新的超连结,以便列印普通本土地登记册;
- 若中文地址欠奉,分层土地登记册上会显示 "中文地址不详" 字样;
-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网页上的 "广播讯息" 显示器更为显眼,以提示客户注意网页广播的讯息。
我们在 10 月 19 至 20 日对系统的基础软件作出主要更新后,网上服务在 22 至 25 日便出现严重故障。调查发现,事故成因是新软件与系统出现磨合问题。系统承办商与提供支援的专业顾问迅速抢修系统,终于 10 月 25 日下午解决有关问题。在事故期间,本处人员采取特别安排,以部门的内部系统向有急切需要的客户提供所需资料。
我们为事故对客户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我们正复检未来提升工程的编排,并考虑能否加速开发一套独立查册的新系统。我们原已计划在业权注册系统推出时开发该套新系统。该系统会脱离业权注册系统及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独立运作,减少受到其他系统的维修或提升工程所影响,故能为客户提供更可靠的服务。我们会在未来数星期与客户代表讨论有关事宜,以订出 2008 年的相关工作计划。
(B) 搬迁数据中心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的运作系统目前置于商业楼宇内。我们在 2007 年 12 月将系统搬迁至政府的数据中心。搬迁数据中心不单能减低运作成本,并且受惠于政府数据中心设有更佳的后勤设施 (例如后备电源),从而提高系统的可靠程度。主系统在 12 月 22 至 25 日期间将会暂停使用。本处已就 12 月 23 日起的查册服务和 12 月 24 日的收契服务订出特别安排,并已发出土地注册处通函 7/07 号,告知客户有关于 12 月 22 至 25 日土地注处数据中心搬迁期间特别服务的安排。
最 新 消 息:《土 地 业 权 条 例》
本处已经详细研究全部有关修订条例草案工作草拟本的意见,并向提出意见各方给予回应。部分意见和回应现载于本处网页,供公众参阅。
本处已指示法律草拟专员拟备修订条例草案的新草拟本,目标是在 2008 年把最后草拟本交予各方传阅,以征询他们的意见。
我们在 2007 年 9 月 18 日乡议局第三届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与该局议员就修订条例草案交换了意见,并于会上澄清该局提出的事项。
客 户 交 流 会
支本处在 2007 年 3 月就 「中止为文书注册的一般原因」 首次举办 「客户交流会 」 。鉴于客户的积极回应,本处在 7 月及 8 月再举办七次交流会,与 88 位来自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的客户交流经验。其间各人讨论了拟备文书和注册摘要时避免出现轻微错误的要点须知,我们亦向与会者重新阐明本处网页上注册摘要表格指南的用法,并带他们参观了本处的客户服务中心。
交流会的反应十分良好,与会者在讨论期间均踊跃提出意见。相关资料会上载到本处的网页供客户参阅。本处亦已发出土地注册处通函第 6/07 号,告知客户有关简化填写注册摘要和减少暂止注册契约的新安排。
我们谨此多谢客户积极的参与及在交流会上提供宝贵意见。
最 佳 前 线 员 工 奖 励 计 划
2007 年第二和第三季最佳前线员工奖励计划的结果公布如下:
第二季
第三季
个人奖:文件处理组助理文书主任甄绮媚女士
颁奖典礼分别在 8 月 1 日及 11 月 1 日举行,由土地注册处处长颁奖予上述得奖者。得奖结果已上载土地注册处网页 (www.landreg.gov.hk)。
客 户 服 务 调 查
本处在 2007 年 5 月进行了一项小规模的客户服务意见调查,以了解客户对本处服务 (包括注册、查册和客户服务热线) 的满意程度,以及有待改善的事项,确保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配合他们的需求和期望。调查报告在 2007 年 11 月完成;有关服务提供和员工表现的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服务 | 整体满意率(%) | |
---|---|---|
服务提供 | 员工表现 | |
契约递交 | 81.6 | 84.1 |
柜位查册 | 85.6 | 88.8 |
自助查册 | 74.5 | 81.9 |
客户查询柜位 | - | 79.2 |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网上服务的整体满意率为 69.5%,较去年的 65.9 为高。我们会跟进客户提供的意见,不断完善服务。
2007 年《建 筑 物 管 理 ( 修 订 ) 条 例》
《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在 2007 年 8 月 1 日生效 (有关强制业主立案法团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的条文除外)。该项修订条例旨在改善规管业主立案法团成立和运作的相关法规。有关法律修订不会影响本处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负责注册和存档的工作。由于申报资格已有新规定,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须使用新拟备的法定声明表格进行申报。该等新表格可在本处各办事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亦可从本处网页 (http://www.landreg.gov.hk) 下载。法定声明可于本处各办事处或民政事务处各区谘询服务中心作出,亦可在经法律授权负责为声明监誓的人士 (例如太平绅士或律师) 面前作出。
2007 年 11 月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调 整 收 费
《建筑物管理(费用)规例》载列的服务费用,已因应民政事务局的建议调整,并于 2007 年 7 月获立法会通过。新收费已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生效;现详列于下,以供参考:
项 | 事项 | 费用 |
---|---|---|
1. | 发出法团注册证书 | $1,300 |
2. | 发出法团注册证书副本 | $79 |
3. | 发出法团更改名称后的修订注册证书 | $185 |
4. | 发出法团更改名称后的修订注册证书副本 | $79 |
5. |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向土地注册处处长提交文件以供注册或存案 | $58 |
6. | 查阅土地注册处处长备存的法团登记册及法团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向土地注册处处长提交的任何文件 | $14 |
7. | 发出第 6 项所提述登记册或文件的副本或摘要,每页计(不足一页作一页计) | $14 |
8. | 第 7 项所提述任何副本或摘要由土地注册处处长核证 | $43 |
售 出 第 200 套 注 册 摘 要 日 志 光 碟
本处售出的注册摘要日志光碟数目于 2007 年 6 月已达 200 套!光碟储存摘录自一年内每天交付注册文书的重要物业交易资料,例如文件性质、文件日期、物业地段和地址及成交价等。有关资料对分析物业市道、进行估价及研究等非常有用,实在值得拥有。客户可致电 2867 8069 订购。
2007 - 08 年 度 服 务 承 诺
有赖全体员工群策群力、尽心工作,本处成功实践 2006 - 07 年度的多项服务承诺,成绩达标,令人欣喜。
为贯彻提升服务质素和效率的承诺,我们复检了服务承诺,提高了部分服务的标准。在 2007 - 08 年度,我们提升服务指标的项目计有:柜位查阅电脑土地登记册 (由 95% 提高至 96%);在柜位办理提供土地纪录影像副本 (不连过大图则) (由 95% 提高至 96%);以及在柜位提供电脑土地登记册认证本和不连过大图则的影像认证副本 (由 95% 提高至 96%)。此外,我们亦对登记资料的修订工作订定服务承诺。
2007 - 08 年度服务承诺小册子已于 2007 年 7 月 3 日发表,市民可以在本处各办事处及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或在本处网页 (http://www.landreg.gov.hk) 下载。本处在 2006 - 07 年度各项主要服务的实际表现,以及 2007 - 08 年度的新服务标准和服务指标见下表。
2006/07年度服务承诺复检 | 2007/08 年度服务承诺 | ||||
---|---|---|---|---|---|
服务类别 | 服务标准 | 服务指标 (达到服务 标准的 百分比) | 实际表现 (达到服务 标准的 百分比) | 服务标准 | 服务指标 (达到服务 标准的 百分比) |
办理土地文件注册 | 16 个工作天 | 90 | 98 | 16 个工作天 | 90 |
在柜位查阅电脑土地登记册 | 15 分钟 | 95 | 100 | 15 分钟 | 96# |
提供土地纪录影像副本 | |||||
在柜位索取 | |||||
| 15 分钟 | 95 | 100 | 15 分钟 | 96# |
| 5 个工作天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透过电子服务订购 | |||||
| |||||
| 1 个工作天 | 97 | 100 | 1 个工作天 | 97 |
| 3 个工作天 | 97 | 100 | 3 个工作天 | 97 |
| 5 个工作天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 |||||
| |||||
| 1 个工作天 内送出 | 97 | 100 | 1 个工作天 | 97 |
| 2 个工作天 内送出 | 97 | 100 | 2 个工作天 | 97 |
| 3 个工作天 内送出 | 97 | 100 | 3 个工作天 | 97 |
| 5 个工作天 内送出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提供土地纪录认证本 | |||||
在柜位办理 | |||||
| 1 小时 | 95 | 100 | 1 小时 | 96# |
| 1 小时 | 95 | 100 | 1 小时 | 96# |
| 5 个工作天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透过电子服务订购 | |||||
| |||||
| 1 个工作天 | 97 | 100 | 1 个工作天 | 97 |
| 3 个工作天 | 97 | 100 | 3 个工作天 | 97 |
| 5 个工作天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 |||||
| |||||
| 1 个工作天内送出 | 97 | 100 | 1 个工作天 | 97 |
| 2 个工作天内送出 | 97 | 100 | 2 个工作天 | 97 |
| 3 个工作天内送出 | 97 | 100 | 3 个工作天 | 97 |
| 5 个工作天内送出 | 97 | 98 | 5 个工作天 | 97 |
修订登记资料 | |||||
| - | - | - | 3 个工作天 ▲ | 90 |
| - | - | - | 10 个工作天 ▲ | 90 |
销售注册摘要日志 | |||||
| 2 个工作天 | 97 | 100 | 2 个工作天 | 97 |
| 1 个工作天内送出 (星期六除外) | 97 | 100 | 1 个工作天 | 97 |
销售按揭注册摘要月志 | |||||
| 2 个工作天 | 97 | 100 | 2 个工作天 | 97 |
| 每月首5 个工作天内送出 (星期六除外) | 97 | 100 | 5 个工作天 | 97 |
# 已提高的服务指标 | ▲ 新的服务承诺 |
以 电 子 注 册 摘 要 表 格 递 交 文 件
本处已在 11 月推出一项免费服务-在本处网页提供 PDF 形式的电子注册摘要表格范本。电子注册摘要表格附有下列特点:
- 每个栏目均加入内置网上提示;
- 附有确认规则,就错误输入的资料发出警告讯息。
新服务实施后,客户可以无须向本处购买预先印制的注册摘要表格,并选择随时按需要下载电子注册摘要表格以供填写。
本处在 2007 年 11 月 6 日为此项新服务举办推介会,并经过汲取部份获邀客户一星期测试的经验及意见后,才正式推出是项服务。
土 地 注 册 处 营 运 基 金 2006 - 07 年 报
本处在 2007 年 10 月发表营运基金 2006 - 07 年报,当中详载本处在过去一年的各种活动和成绩,包括经提升的服务项目和实施业权注册的进度,亦载有经审核的财务报表,详列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财务状况。市民可在本处网页 (http://www.landreg.gov.hk) 阅览或下载年报全文。我们欢迎你对年报提出意见或建议。各位可透过网上问卷表达意见,或把意见电邮给我们 (csa@landreg.gov.hk)。
管 制 人 员 环 境 报 告
土地注册处 2006 年管制人员环境报告已于 2007 年 7 月发表,并置于本处网页,以供阅览。报告英文版的网址为:http://www.landreg.gov.hk/en/public/control.htm;中文版网址为: http://www.landreg.gov.hk/tc/public/control.htm。诚如土地注册处处长苏启龙先生在报告的序言中所述: "备存公开、具效率和准确的土地注册纪录,让市民可以安心地生活和工作,无须为所持的财产担忧,是本处每天工作的核心。为达至我们事事力求完美的目标,我们的运作模式务必顾及环境资源,并且竭力让环境持续健康发展,这不但是为我们自己着想,亦是为我们的下一代着想。" 我们定当不断为促进香港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期望各位继续给我们大力支持。
土 地 注 册 处 实 施 五 天 工 作 周 最 新 消 息
本处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改行五天工作周,同时延长平日的办公时间,至今成效理想。新的服务时间已在 2007 年 6 月发表的土地注册处通讯第 26 期详列。感谢各位给予鼎力支持和合作,使我们能成功推行这项措施。
2007 年 公 务 员 优 质 服 务 奖 励 计 划
本处一向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及具价值的服务。本处人员在 2007 年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中赢得 "精进服务奖" 特别嘉许,再度肯定我们努力的成果。我们会再接再励,继续"求质优,创新猷"。
申 诉 专 员 嘉 许 奖 2007 - 公 职 人 员 奖
设立申诉专员嘉许奖 2007 - 公职人员奖的目的,是为表扬提供优质服务、表现出色,推动正面公营机构服务文化的公职人员。李先生对客户服务的态度专业,并具卓越的领导才能,由他带领的收契组持续赢得客户的赞誉。我们谨向李先生衷心致贺。我们亦在此感谢各位客户给本处的不断支持。我们定会竭尽所能,继续向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政 府 总 部 决 策 局 的 重 组 安 排 - 发 展 局
在 2007 年 7 月 1 日前,土地注册处事务属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的政策职责范畴。由于政府在 2007 年 7 月 1 日重组政府总部,并设立发展局监管有关规划、土地用途、屋宇、市区重建、工务工程及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事宜,土地注册处亦归于发展局管辖。发展局的局长是林郑月娥女士。有关重组安排并不影响本处提供的服务,正如林局长在发展局网页的欢迎辞所言,由发展局统一负责规划、土地用途、市区重建、工务工程和文物保育等工作,政府便能更有效地回应巿民大众的诉求。本处会一如既往,继续为香港巿民提供优质服务。
意见
「土地注册处通讯」有赖你的支持。倘你有某些专题希望我们报道,或对本刊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利用免费回邮服务(只适用于本港邮件)把你的宝贵意见寄交:
土地注册处
香港简便回邮 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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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52) 3105 0000 |
传真: | (852) 2596 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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