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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通讯

土地注册处通讯第18期

处长的话

土地注册处于 2002 年期间制定新的理想、使命和信念宣言。我们刚获悉部门在政府最近举办的「公务员顾客服务奖励计划」下的「杰出顾客服务奖」比赛中,在小规模部门类别脱颖而出,夺得总冠军殊荣,并且在服务质素和成本效益两项评审准则得分最高。此外,本处还获颁发「顾客服务进步奖」。能够取得骄人成绩,是实践部门理想「凡事都能做到最好」的好开始。在部门积极推展各项充满挑战的改革计划之际,今次取得美满成果,实是对同事过去努力工作和互相支持鼓励加以表扬。

年内,部门所有办事处会进行翻新工程,以便为客户提供更理想的服务环境。日后同事也可在更佳的环境下工作,部门的崭新资讯科技系统也可有效运作。

开发「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工程进展顺利,明年初可依计划投入服务。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已于 2002 年 12 月 18 日再度提交立法会审议,并会在未来数月开始委员会审议阶段的审议工作。

改善办公室环境、采用新科技和制定更完善的法例这三方面的措施虽然重要,但都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为香港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这些措施是引领我们达至目标的台阶。然而,实施这些措施使我们增添不少挑战。部门收入持续减少,表示我们需加倍努力控制成本,以便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能够稳健运作。此外,由于政府面对财赤困难,我们也须与公营机构一起支持精简部门架构和各项服务的行动,从而提供更具价值的服务和减少成本。

要成功应付这些挑战就要把我们的信念付诸实行:持平守正履行承诺;同事之间挚诚尊重,互相支持,以应付不可预计的转变;持续积极学习,以启发创新的处事方法;时刻在服务和工作表现方面追求卓越

苏启龙签署
土地注册处处长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总经理





最新消息:「资讯科技策略计划」的推行情况

我们很高兴在这里汇报推行「资讯系统策略计划」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透过投资新系统、开发系统的运作和管理能力,计划的进程得以大大推进。计划采用资讯系统策略,一方面着重配合新注册程序和改善顾客服务的功能,另一方面善用结合科技所提供的机会开发「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为更完善的服务提供支援。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合约所订的系统开发和各项资讯科技服务工作,已于 2002 年 8 月初展开,自此,我们也已界定各项需求规格的细则,并且进行系统分析和制定新关键系统的设计。上述工作得以完成实有赖部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积极参与。计划现已进入建造和系统的综合测试阶段,测试工作会持续至 2003 年 8 月。预计「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会于 2004 年 1 月投入运作,届时会实施新的营运程序和中央注册制度,并且推出互联网查册服务。
为配合《土地注册(修订)条例》的法例规定,我们须重新设计注册摘要表格。修订表格对日后实施中央注册程序十分重要,表格设计必须确保最高营运效率,以便更新土地登记册。土地登记册的设计也会根据上述修订条例予以修订,修订的另一目的是提供更井然清晰的土地资料。我们现正就新设计征询客户的意见。
在开发「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同时,本处于 2002 年 10 月展开办公室翻新工程。金钟道政府合署 19 楼办事处会设立新的客户中心,提供全面的注册和查册柜位服务,中心会装置自助查册终端机,终端机在午膳时间也会开放予市民使用。
端赖先进的资讯科技平台、经改善的服务环境及本处受过良好训练的员工,本处得以符合市民的要求,提供卓越质素的服务。





最新消息:彩色图则影像处理

2002 年 3 月,土地注册处开始把新的图则和现存附连于注册文件的图则扫描,然后转换为电子彩色影像。储存于市区和新界土地注册处的全部现有图则 (逾 350 万份) 的影像转换工作已于 2002 年 11 月底完成。

图则扫描

崭新的彩色影像科技不仅可以保持图则的质素,还可把图则稳妥储存于光碟内,方便存档和检索。影像处理计划可以为客户提供高质素的彩色图则副本而无需增加收费。影像处理转换计划完成,代表着土地注册处所有资料数码化的工作已告结束。把所有资料转换为数码格式是配合日后实施「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时检索资料。

图则稳妥储存于光碟内




最新消息:《 2002 年土地注册 (修订) 条例 》

上述修订条例的部分条文已于 2002 年 12 月 12 日实施,该等条文包括指定类别文书的核证副本可获接受办理注册、暂时撤回文书、提供暂止注册契约的最新副本、彩色影像处理注册图则,以及从注册摘要日志删除各方人士的名称。以上条文细则可参考土地注册处通函第 5/02 号
其他与推行中央注册制度有关的条文将于 2004 年初实施。
决这个问题。



最新消息:《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 》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已于 2002 年 12 月再度提交立法会审议。草案的主要特点包括-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简介

清晰明确
物业一经注册,便可确保业主获赋予业权。查阅业权登记册可确立清晰明确的业权。

逐步改制
政府会采用逐步的方式,将现时的契约注册制度转为建议的业权注册制度。当《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开始实施,物业在下列情况注册后便会转至业权注册制度 -


(a)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实施后首次出售物业,
(b) 新批出的政府租契,或
(c) 由业主自愿提出申请转制。

业权保障
若真诚买家付出有值代价购置物业,而物业又是在业权制度下注册,该买家会获确认为法定业主,除非发现有欺诈情况出现,而法庭又认为把物业归还前度业主是公平的做法,否则,他的业权不可被推翻。

弥偿
任何人士如因业权注册纪录的记项或遗漏而丧失业权,而有关记项或遗漏是因欺诈所致或某记项或遗漏是因土地注册处人员出错而导致损失,都有资格申索赔偿,除非该人士也须就该欺诈负上部分责任。为此,当局会成立弥偿基金,基金由每宗注册征收的费用滚存。每项有关欺诈的弥偿上限建议设定为 3,000 万元,为欺诈个案设定上限的目的,是考虑到把征收款项定在绝大部分业主都能负担的水平。因土地注册处人员出错而导致的申索不会设定弥偿上限,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会向弥偿基金偿还因土地注册处人员出错而支付的任何赔偿款额。

没有注册的权益
根据业权注册制度,没有注册的权益不会影响付出有值代价购置物业的买家,但仍有可能影响透过自愿申请转制至业权注册制度的物业。然而,物业一经出售,便不再受任何没有注册的权益影响。

业权证明书
业主可自行决定是否申请业权证明书,但业权证明书一经发出,即属业权文件,业主出售物业时,必须交回土地注册处。申请业权证明书需缴交费用。
市民可向土地注册处索取《土地业权条例草案》的资料单张,有关草案的更多资料和全文,可浏览本处网页(网址:http://www.info.gov.hk/landreg/)。





新一轮团队「不断学习改善计划」

为维持不断学习的动力,同事都积极参与另一项由 2002 年 5 月至 10 月举行的「不断学习改善计划」。学习计划内容包括提高电脑技巧、增加对工作的认识,以及了解各项工作流程等。三队优胜队伍已于 2002 年 11 月选出并获颁发金、银、铜奖。为表扬个别同事的良好表现,胜出队伍的每名参赛者都获颁发一个印有部门徽号的精致金徽章。

土地注册处处长与「不断学习改善计划」得奖队伍合照




2002/2003年度培训主题「创意革新;精益求精」工作坊

土地注册处处长在主题培训工作坊向学员致辞鼓励

本处 2002 / 2003 年度的培训主题为「创意革新;精益求精」,目的是持续提倡学习文化。为配合培训主题,本处于 2002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 月期间合共举办了 14 个工作坊,参加员工人数逾 360 名。土地注册处处长或土地注册处经理为每个工作坊揭开序幕,向同事致辞鼓励,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今年的培训主题重点是创意解决问题。工作坊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同事的创意以解决问题,以及探讨维持学习文化的途径,以达至「精益求精」的最终目标。虽然培训课程已经结束,但本处会继续举办学习计划,以便学员学以致用,工作更得心应手。





顾客服务调查

土地注册处委聘了顾问公司,调查客户对本处服务的满意程度、本处员工对客户服务的态度,并且检讨客户服务的培训计划,调查目的是提高客户服务质素。本处于 2002 年 11 月在所有服务柜位及透过电话访问,调查客户的满意程度。下图显示大多数客户都满意本处的服务。

客户正接受顾客服务调查访问

我们十分感谢客户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他们继续给予支持和鼓励。我们承诺竭尽所能,提供最佳的服务。





「街道索引」和「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的特许安排和同期发售

因应客户的意见,本处会引进特许安排发售新版「街道索引」和「对照表」,以切合订户(多于一位用户)的需要。在新安排下,少于50名局部区域网络(局域网)用户的年费是2,000元,50名或以上局域网用户的年费是4,000元。为配合新的特许安排,第35版「街道索引」会于2003年4月与第4版「对照表」同时发售,每套售价由300元调整至250元。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 2001 / 2002 年报及 2002 年最佳年报选举

土地注册处于 2002 年 10 月发表 2001 / 2002 年报。年报以「价值为本,优质服务,诚信可靠」为主题,以反映部门的使命和目标。年报内容简明充实,不仅介绍土地注册处的历史和发展,还阐述部门进一步改善服务和为香港提供国际级土地注册服务的大计。年报又包括详述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财政状况的审计财务报表。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每年都举办最佳年报选举,目的是鼓励各机构适时编制详实井然的年报。2002 年共有 120 所机构参加比赛。本处 2000 至 2001 年度的年报获得 2002 年度最佳年报选举优异奖,年报在阐述未来发展大计的远见和细节,以及为员工提供的发展计划方面获得赞赏。



土地注册处经理接受奖状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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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
简便回邮 10 号
香港

倘有查询,请联络:
客户服务经理 林谢淑仪女士
电话:(852) 3105 0000 传真:(852) 2596 0281

电子邮箱:csa@landreg.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