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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注册处通函

土 地 注 册 处 通 函 第 4/07 号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土地注册处实施五天工作周

本通函阐述土地注册处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整体安排。



背景

2. 政府现正在公务员体系推行五天工作周。

3.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发出的土地注册处通函第2/07号已述,《土地注册(修订)规例》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九日刊登宪报,并于同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规例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完成立法程序,将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根据规例,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土地注册处在星期六不会办公,但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办公时间及收取文件时间将会延长。



新服务时间

4. 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土地注册处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整体办公时间,将由原来的上午八时四十分至下午五时十分,延长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提供公众服务的时间及在公众服务时间以外提供服务的其他途径,详列于 附件



提供服务的其他途径

5. 本处在星期六将以下列途径为客户提供服务:

(a) 为方便仍拟在星期六上午交付文件的人士,本处会在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升降机大堂的询问处附近,由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设置投递箱(投件隙口的大小为三十五厘米乘五厘米)。经投递箱交付的契据,将视为于随后一个工作天交付。这项安排会作检讨。

(b) 查阅土地纪录方面,客户可使用一星期七天提供的「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http://www.iris.gov.hk),进行网上土地查册,或透过互联网取得土地文件的复本;

(c) 一般查询╱资料方面,客户可致电二十四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52)3105 0000。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办公时间后的来电均会转驳至 1823 政府热线,以延长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时间。专人接听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午夜零时三十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午夜零时三十分。客户亦可以电邮 (csa@landreg.gov.hk)或传真((852) 2596 0281)方式,向本处查询。此外,客户可从本处的网页 (http://www.landreg.gov.hk)取得本处的一般资料,以及下载指定的表格或资料单张。



特设网页

6. 客户可点击本处网页(http://www.landreg.gov.hk)上展示的五天工作周图标,详阅本处提供公众服务的新时间,以及在公众服务时间以外提供服务的其他途径。



律师及律师事务文员须知

7. 律师及律师事务文员务请留意《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第5条有关交付文书注册的优先权的规定。如果文书在签立后一个月内送交注册,便可享有签立日为生效日的优先权。该时限不得延长。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倘一个月注册期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有关文书便须在前一个工作天的下午一时三十分之前交付注册,以享有签立日为生效日的优先权。



查询

8. 如有查询,请联络本处客户服务经理陈爱兰女士(现更改为周婉姗女士)(电话:(852)3105 0000),或电邮本处(csa@landreg.gov.hk)查询。


Kim Salkeld's signature
土地注册处处长苏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