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下的法定注册费用(第二阶段)
本通函公布法定注册费用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调整,以及阐述有关过渡安排。
2. 根据2025年6月20日发出的《土地注册处通函第2/25 号》,注册费用分三个阶段调整。各阶段调整后的注册费用载于附件A,而印有第二阶段调整费用的新注册摘要表格载于附件B。新注册摘要表格须于2026年7月1日起用作提交文书注册。
新注册摘要表格
3. 印有第二阶段调整费用(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预先印制的新注册摘要表格,将于2026年6月8日在金钟道政府合署19楼土地注册处客户中心开始发售[1]。
4. 网上版及PDF版的新电子注册摘要表格,将于2026年6月8日起在本处网站提供使用或下载。现行的网上版及PDF版电子注册摘要表格,将于本处网站继续提供至2026年6月30日。
过渡安排
5. 根据《土地注册规例》(第128A章)(《注册规例》)第5条,调整后的第二阶段新收费将适用于本处在2026年6月30日下午1时30分[2](「截收时间」)后,透过亲自递交或以邮递方式提交注册而获本处认收的文书。截收时间过后,本处将不再接纳现有注册摘要表格。
6. 假如客户以邮递方式提交现有注册摘要表格,请预留充足邮递时间,以确保文书可于截收时间前送达及经本处认收作实。本处不会为在截收时间后所收到印有现行注册费用的注册摘要表格编配注册摘要号码,且会连同所有文书一并退还予交契人士,在更换新的注册摘要表格后再交付本处。
7. 至于未开封且未曾使用的100页包装的预先印制的现有注册摘要表格,客户可于2026年6月8日起到本处的客户中心更换为新的注册摘要表格[3]。而预先印制的现有散页表格则不设退款或更换安排。
8. 鉴于土地注册费用将于2027年7月1日作第三阶段调整[4],届时注册摘要表格亦会有相应更新,客户应适当地估算未来一年用量,避免储存过量的新注册摘要表格。
查询
9. 如有查询,请致电3105 0000或电邮至csa@landreg.gov.hk与本处客户服务经理联络。
土地注册处处长陆嘉健

[1] 第二阶段注册费用调整后,将不再发售供政府部门使用的预先印制的注册摘要表格(LR152B)。
[2] 根据《注册规例》第5(5)(b)(i)条,如以邮递方式交付土地注册处的文书或注册摘要,于土地注册处开放予公众的任何日子于下午一时三十分之后接获的,接获日期须当作为土地注册处于该日之后第一个开放予公众的日子。
[3] 预先印制的政府部门注册摘要表格(LR152B)不设更换。
[4] 本处会稍后公布实施第三阶段调整的安排。
附件A
| 《土地注册费用规例》(第128B章)的附表所订明的费用 | 调整后的法定注册费用 ($) | ||
|---|---|---|---|
| 2025年 7月16日生效 | 2026年 7月1日生效 | 2027年 7月1日生效 | |
1. 任何文书(下文特别述明者除外)的注册,而该文书(包括根据《印花税条例》(第117章)第46条豁免印花税的任何文书)是将任何财产的法定产业权或衡平法产业权,或将任何财产内的任何份额或权益,转让、转易、授予、分割、按揭、押记、再转让、解除、发还或以其他方式移转的—如代价的款额或价值,或受影响的财产或份额或权益的价值— (a) 不超过$750,000 (b) 超过$750,000 | $265 $520 | $305 $605 | $355 $700 |
2. 任何买卖协议或按揭协议的注册 | $280 | $375 | $510 |
3. 任何租契、租契协议,或续订或退回租契的注册 | $280 | $375 | $510 |
5. 下述各项的注册:任何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委任新受托人的契据、待决案件、诉讼外债务人物业查封令、判决、判令、禁止令,或其他法庭命令、偿付判决证明书或解除诉讼外债务人物业查封令证明书,或任何其他不在本附表特别述明的不论何种文书 | $280 | $375 | $510 |
6. 任何文书的注册,而该文书是将任何财产或其内任何份额或权益的任何押记或按揭(不论是法律上或衡平法上的)转让或移转的— 每100项转让或移转的押记或按揭或其部分 | $2,660 | $3,540 | $4,750 |
附件B
将于2026年7月1日注册费用调整(第二阶段)生效后使用的注册摘要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