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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职能及背景

香 港 政 府 宪 报 第 一 号
一 八 五 五 年 宪 报 内 的 卖 地 通 告

英 国 于 1841 年 占 领 香 港 后 , 土 地 投 机 买 卖 随 即 出 现 , 为 商 人 和 其 他 有 意 在 香 港 创 业 的 人 提 供 土 地 , 成 为 政 府 首 要 处 理 的 事 。 故 此 , 义 律 在 1841 年 5 月 1 日 出 版 的 香 港 宪 报 第 一 号 内 公 布 了 出 售 土 地 的 原 则 。

第 一 次 卖 地 于 1841 年 6 月 14 日 在 澳 门 举 行 , 供 拍 卖 的 五 十 块 沿 海 地 段 土 地 只 有 三 十 三 块 售 出 。 不 过 , 由 于 当 时 的 政 府 是 临 时 成 立 , 并 没 有 买 卖 土 地 的 权 力 , 所 以 投 得 土 地 的 人 士 最 终 都 不 能 获 得 土 地 的 正 式 业 权 。
香港政府宪报第一号及一八五五年宪报内的卖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