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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 样 查 阅 土 地 纪 录 ?

引 言
本 小 册 子 旨 在 向 客 户 介 绍 在 土 地 注 册 处 查 册 及 索 取 土 地 纪 录 副 本 的 程 序 。

查 阅 土 地 纪 录
土 地 注 册 处 保 存 土 地 纪 录 的 最 主 要 目 的 , 是 方 便 进 行 物 业 交 易 。 在 每 宗 涉 及 土 地 的 交 易 里 , 确 定 谁 是 有 关 物 业 的 注 册 业 主 和 该 物 业 是 否 有 已 注 册 的 轇 轕 , 是 很 重 要 的 。 这 些 资 料 可 透 过 查 阅 土 地 纪 录 取 得 。

客 户 可 于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九 个 办 事 处 查 阅 及 订 购 全 港 各 区 物 业 的 电 脑 土 地 登 记 册 、 影 像 土 地 文 件 副 本 及 认 证 副 本 。 然 而 , 图 则 、 政 府 租 契 和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的 正 本 是 按 物 业 所 在 地 区 而 分 别 存 放 在 上 述 九 个 办 事 处 内 , 供 市 民 查 阅 。 各 办 事 处 的 地 址 和 电 话 号 码 , 请 按 此 处 阅 览 。

怎 样 查 阅 土 地 纪 录
土 地 纪 录 的 种 类
下 列 土 地 纪 录 公 开 给 市 民 查 阅:

  1. 土 地 登 记 册
    里 面 载 有 每 一 物 业 业 主 的 详 细 资 料 , 以 及 该 物 业 是 否 有 已 注 册 的 轇 轕 , 如 法 定 押 记 、 解 除 抵 押 、 买 卖 协 议 、 法 庭 命 令 等 。

  2. 注 册 摘 要
    是 一 份 按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指 明 格 式 的 注 册 文 件 , 里 面 载 有 连 同 这 份 文 件 一 并 送 交 注 册 的 契 约 资 料 摘 要 。

  3. 注 册 摘 要 日 志
    是 每 日 送 交 注 册 的「 注 册 摘 要 」纪 录 , 里 面 载 有 每 份 「 注 册 摘 要 」 的 资 料 摘 要 。

  4. 政 府 租 契
    是 政 府 批 租 土 地 的 租 契 , 包 括 说 明 批 租 延 期 或 更 改 批 租 条 件 的 文 件 , 以 及 任 何 政 府 批 租 的 协 议 , 如 新 批 土 地 契 约 、 卖 地 条 件、 批 地 条 件、 换 地 条 件 等 。

  5.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是 就 丈 量 约 份 / 测 量 约 份 或 一 批 地 段 而 发 出 的 土 地 租 契 , 包 括 租 契 条 件, 以 及 显 示 每 个 地 段 的 业 主 姓 名 、 面 积 、 等 级 和 年 租 的 附 表 。

所 有「 土 地 登 记 册 」 均 已 输 入 电 脑 , 而 其 他 纪 录 (包 括 注 册 摘 要 、 政 府 租 契 、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均 已 影 像 处 理 。

查 册 的 种 类
查 册 可 以 是 查 阅 或 索 取 土 地 纪 录 的 副 本 , 或 两 者 一 起 做 。 查 册 取 得 的 资 料 将 视 乎 该 纪 录 是 以 何 种 形 式 存 放 而 定 , 可 分 为 :

  1. 电 脑 土 地 登 记 册
    电 脑 印 制 的 资 料 , 里 面 所 载 的 物 业 资 料 与 「 土 地 登 记 册 」 所 载 的 相 同 。

  2. 影 像 及 缩 微 纪 录
    影 像 文 件 或 缩 微 文 件 的 影 印 本 ; 两 种 副 本 均 为 A4 尺 寸 , 正 本 是 储 存 在 光 碟 的 电 子 影 像 或 缩 微 菲 林 。

  3. 以 纸 张 形 式 保 存 的 土 地 纪 录
    此 等 纪 录 的 正 本 可 供 查 阅 或 影 印 。

查 册 的 程 序
1. 电 脑 土 地 登 记 册

  (1) 有 两 种 资 料 可 供 选 择 : 一 种 是 载 有 物 业 现 时 业 权 和 业 权 负 担 的 资 料 , 另 一 种 载 有 物 业 过 去 和 现 时 的 业 权 和 业 权 负 担 的 资 料 。 市 民 可 按 需 要 , 到 付 款 处 / 收 银 处 购 买 查 册 票 , 每 张 票 只 可 取 得 一 份 纪 录 。

  (2) 在 查 册 票 上 填 上 自 己 的 姓 名 、 所 查 物 业 的 地 址 和 地 段 号 码 。

  (3) 到 查 册 柜 位 交 票 , 并 保 留 取 回 的 票 尾 。

  (4) 当 所 需 的 电 脑 印 制 资 料 可 供 领 取 时 , 本 处 职 员 会 叫 你 的 姓 名 。 在 收 件 柜 位 收 取 电 脑 印 制 资 料 时 , 请 出 示 票 尾 。

  (5) 一 般 而 言 , 等 候 时 间 不 会 超 过 25 分 钟 。

除 了 查 阅 电 脑 土 地 登 记 册 外 , 你 亦 应 查 阅 存 放 在 公 众 查 册 大 堂 的 尚 未 登 记 注 册 摘 要 列 表 , 查 看 是 否 有 已 送 交 注 册 而 尚 未 完 成 登 记 的 其 他 契 约 。

2. 影 像 及 缩 微 土 地 纪 录

  (1) 到 询 问 处 / 查 册 柜 位 索 取 申 请 表 格 。

  (2) 填 妥 表 格 。 在 表 格 内 应 填 上 下 列 资 料 :

土 地 纪 录 的 种 类 所 需 资 料
(a) 注 册 摘 要 注 册 摘 要 编 号
(b) 政 府 租 契 /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地 段 号 码
(c) 批 地 条 件 / 卖 地 条 件 / 换 地 条 件 / 新 批 土 地 条 件 等 条 件 / 新 批 土 地 契 约 编 号

上 述 资 料 可 从 有 关 物 业 的 土 地 登 记 册 查 阅 。

  (3) 把 填 妥 的 表 格 交 回 查 册 柜 位 。

  (4) 影 像 文 件 的 影 印 本

本 处 职 员 会 给 你 一 份 客 户 付 款 单 , 付 款 单 内 载 有 你 所 索 取 资 料 的 详 情 和 需 缴 付 的 金 额 。 在 付 款 处 / 收 银 处 缴 费 时 , 请 交 出 付 款 单 , 并 保 留 收 款 机 印 出 的 收 据 。

缩 微 文 件 的 影 印 本

当 本 处 职 员 证 实 有 所 需 的 纪 录 后 , 便 会 叫 你 的 姓 名 , 请 到 付 款 处 / 收 银 处 取 回 申 请 表 格 和 缴 交 费 用 , 并 保 留 收 款 机 印 出 的 收 据 。

当 你 所 需 的 影 印 本 准 备 妥 当 后 , 本 处 职 员 会 叫 你 的 姓 名 。 届 时 请 到 收 件 柜 位 , 交 出 已 盖 印 的 客 户 付 款 单 / 收 款 机 收 据 , 以 领 取 有 关 影 印 本 。

  (5) 一 般 而 言 , 等 候 时 间 不 会 超 过 25 分 钟 。

3. 以 纸 张 形 式 保 存 的 土 地 纪 录

  (1) 往 付 款 处 / 收 银 处 购 买 查 册 票 , 每 张 票 只 可 查 阅 一 份 纪 录 。

  (2) 往 查 册 柜 位 索 取 查 册 表 格 。 每 次 最 多 可 取 得 五 份 纪 录 。

  (3) 填 妥 表 格。在 表 格 内 应 填 上 下 列 资 料 :

土 地 纪 录 的 种 类 所 需 资 料
(a) 注 册 摘 要 夹 附 的 图 则 注 册 摘 要 编 号
(b) 注 册 摘 要 日 志 注 册 摘 要 日 志 的 日 期
(c) 政 府 租 契 物 业 的 丈 量 约 份 / 测 量 约 份 编 号 及 地 段 号 码 , 或 新 批 土 地 契 约 编 号
(d)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集 体 政 府 租 契 的 丈 量 约 份 / 测 量 约 份 编 号 及 地 段 详 情
  (4) 把 填 妥 的 查 册 表 格 交 往 查 册 柜 位 。 所 需 的 土 地 纪 录 , 通 常 在 25 分 钟 内 便 可 供 查 阅 。

  (5) 索 阅 土 地 纪 录 时 , 请 出 示 查 册 票 , 每 张 查 册 票 只 可 查 阅 一 份 纪 录 。

  (6) 保 留 交 还 给 你 的 票 尾 。 由 于 你 要 对 交 给 你 查 阅 的 土 地 纪 录 负 责 , 故 须 向 职 员 出 示 香 港 身 分 证 。

  (7) 查 阅 完 毕 后 , 把 所 有 土 地 纪 录 交 还 查 册 柜 位 。

  (8) 查 阅 土 地 纪 录 只 可 在 土 地 注 册 处 指 定 的 地 方 进 行 。 带 走 、 损 毁 或 更 改 土 地 纪 录 均 属 犯 法 , 可 被 判 入 狱 。

  (9) 如 欲 索 取 土 地 纪 录 的 副 本 , 请 与 柜 位 职 员 联 络 。

  如 对 有 关 物 业 的 正 确 资 料 有 所 怀 疑 , 或 在 填 写 查 册 票 及 申 请 表 格 时 遇 到 困 难 , 可 要 求 询 问 处 / 查 册 柜 位 职 员 协 助 。

特 别 查 册 服 务
市 区 土 地 注 册 处 提 供 以 下 的 特 别 查 册 服 务 :

  1. 综 合 服 务 柜 位
    为 非 经 常 查 册 人 士 提 供 查 阅 电 脑 土 地 登 记 册 和 索 取 土 地 文 件 副 本 的 综 合 服 务 。

  2. 大 量 查 册 柜 位
    为 需 要 大 量 查 册 的 专 业 人 士 提 供 投 递 服 务 。

  3. 文 件 影 像 处 理 系 统 自 动 快 速 索 取 文 件 服 务
    为 查 册 人 士 提 供 自 助 电 脑 终 端 机 , 方 便 他 们 自 行 订 购 影 像 土 地 文 件 副 本 。

收 费

由 一 九 九 六 年 六 月 一日 起,查 阅 下 列 土 地 纪 录 的 费 用 如 下 :



其 他 查 册 服 务 的 收 费 详 情 见《土 地 注 册 费 用 规 例》 (第 128 章) 的 附 表 。

如 有 查 询 , 请 联 络 柜 位 职 员 、 土 地 注 册 主 任 主 管 ,
又 或 致 电 3105 0000 与 客 户 服 务 经 理 联 络 。

土 地 注 册 处
200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