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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通訊

土地註冊處通訊第18期

處長的話

土地註冊處於 2002 年期間制定新的理想、使命和信念宣言。我們剛獲悉部門在政府最近舉辦的「公務員顧客服務獎勵計劃」下的「傑出顧客服務獎」比賽中,在小規模部門類別脫穎而出,奪得總冠軍殊榮,並且在服務質素和成本效益兩項評審準則得分最高。此外,本處還獲頒發「顧客服務進步獎」。能夠取得驕人成績,是實踐部門理想「凡事都能做到最好」的好開始。在部門積極推展各項充滿挑戰的改革計劃之際,今次取得美滿成果,實是對同事過去努力工作和互相支持鼓勵加以表揚。

年內,部門所有辦事處會進行翻新工程,以便為客戶提供更理想的服務環境。日後同事也可在更佳的環境下工作,部門的嶄新資訊科技系統也可有效運作。

開發「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的工程進展順利,明年初可依計劃投入服務。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已於 2002 年 12 月 18 日再度提交立法會審議,並會在未來數月開始委員會審議階段的審議工作。

改善辦公室環境、採用新科技和制定更完善的法例這三方面的措施雖然重要,但都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為香港提供更完善的服務,這些措施是引領我們達至目標的台階。然而,實施這些措施使我們增添不少挑戰。部門收入持續減少,表示我們需加倍努力控制成本,以便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能夠穩健運作。此外,由於政府面對財赤困難,我們也須與公營機構一起支持精簡部門架構和各項服務的行動,從而提供更具價值的服務和減少成本。

要成功應付這些挑戰就要把我們的信念付諸實行﹕持平守正履行承諾﹔同事之間摯誠尊重,互相支持,以應付不可預計的轉變﹔持續積極學習,以啟發創新的處事方法﹔時刻在服務和工作表現方面追求卓越

蘇啟龍簽署
土地註冊處處長

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總經理





最新消息:「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推行情況

我們很高興在這裏匯報推行「資訊系統策略計劃」方面取得重大進展。透過投資新系統、開發系統的運作和管理能力,計劃的進程得以大大推進。計劃採用資訊系統策略,一方面著重配合新註冊程序和改善顧客服務的功能,另一方面善用結合科技所提供的機會開發「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為更完善的服務提供支援。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合約所訂的系統開發和各項資訊科技服務工作,已於 2002 年 8 月初展開,自此,我們也已界定各項需求規格的細則,並且進行系統分析和制定新關鍵系統的設計。上述工作得以完成實有賴部門全體員工共同努力,積極參與。計劃現已進入建造和系統的綜合測試階段,測試工作會持續至 2003 年 8 月。預計「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會於 2004 年 1 月投入運作,屆時會實施新的營運程序和中央註冊制度,並且推出互聯網查冊服務。
為配合《土地註冊(修訂)條例》的法例規定,我們須重新設計註冊摘要表格。修訂表格對日後實施中央註冊程序十分重要,表格設計必須確保最高營運效率,以便更新土地登記冊。土地登記冊的設計也會根據上述修訂條例予以修訂,修訂的另一目的是提供更井然清晰的土地資料。我們現正就新設計徵詢客戶的意見。
在開發「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的同時,本處於 2002 年 10 月展開辦公室翻新工程。金鐘道政府合署 19 樓辦事處會設立新的客戶中心,提供全面的註冊和查冊櫃位服務,中心會裝置自助查冊終端機,終端機在午膳時間也會開放予市民使用。
端賴先進的資訊科技平台、經改善的服務環境及本處受過良好訓練的員工,本處得以符合市民的要求,提供卓越質素的服務。





最新消息:彩色圖則影像處理

2002 年 3 月,土地註冊處開始把新的圖則和現存附連於註冊文件的圖則掃描,然後轉換為電子彩色影像。儲存於市區和新界土地註冊處的全部現有圖則 (逾 350 萬份) 的影像轉換工作已於 2002 年 11 月底完成。

圖則掃描

嶄新的彩色影像科技不僅可以保持圖則的質素,還可把圖則穩妥儲存於光碟內,方便存檔和檢索。影像處理計劃可以為客戶提供高質素的彩色圖則副本而無需增加收費。影像處理轉換計劃完成,代表著土地註冊處所有資料數碼化的工作已告結束。把所有資料轉換為數碼格式是配合日後實施「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時檢索資料。

圖則穩妥儲存於光碟內




最新消息:《 2002 年土地註冊 (修訂) 條例 》

上述修訂條例的部分條文已於 2002 年 12 月 12 日實施,該等條文包括指定類別文書的核證副本可獲接受辦理註冊、暫時撤回文書、提供暫止註冊契約的最新副本、彩色影像處理註冊圖則,以及從註冊摘要日誌刪除各方人士的名稱。以上條文細則可參考土地註冊處通函第 5/02 號
其他與推行中央註冊制度有關的條文將於 2004 年初實施。
決這個問題。



最新消息:《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 》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已於 2002 年 12 月再度提交立法會審議。草案的主要特點包括-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簡介

清晰明確
物業一經註冊,便可確保業主獲賦予業權。查閱業權登記冊可確立清晰明確的業權。

逐步改制
政府會採用逐步的方式,將現時的契約註冊制度轉為建議的業權註冊制度。當《土地業權條例草案》開始實施,物業在下列情況註冊後便會轉至業權註冊制度 -

(a)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實施後首次出售物業,
(b) 新批出的政府租契,或
(c) 由業主自願提出申請轉制。

業權保障
若真誠買家付出有值代價購置物業,而物業又是在業權制度下註冊,該買家會獲確認為法定業主,除非發現有欺詐情況出現,而法庭又認為把物業歸還前度業主是公平的做法,否則,他的業權不可被推翻。

彌償
任何人士如因業權註冊紀錄的記項或遺漏而喪失業權,而有關記項或遺漏是因欺詐所致或某記項或遺漏是因土地註冊處人員出錯而導致損失,都有資格申索賠償,除非該人士也須就該欺詐負上部分責任。為此,當局會成立彌償基金,基金由每宗註冊徵收的費用滾存。每項有關欺詐的彌償上限建議設定為 3,000 萬元,為欺詐個案設定上限的目的,是考慮到把徵收款項定在絕大部分業主都能負擔的水平。因土地註冊處人員出錯而導致的申索不會設定彌償上限,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會向彌償基金償還因土地註冊處人員出錯而支付的任何賠償款額。

沒有註冊的權益
根據業權註冊制度,沒有註冊的權益不會影響付出有值代價購置物業的買家,但仍有可能影響透過自願申請轉制至業權註冊制度的物業。然而,物業一經出售,便不再受任何沒有註冊的權益影響。

業權證明書
業主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業權證明書,但業權證明書一經發出,即屬業權文件,業主出售物業時,必須交回土地註冊處。申請業權證明書需繳交費用。
市民可向土地註冊處索取《土地業權條例草案》的資料單張,有關草案的更多資料和全文,可瀏覽本處網頁(網址﹕http://www.info.gov.hk/landreg/)。





新一輪團隊「不斷學習改善計劃」

為維持不斷學習的動力,同事都積極參與另一項由 2002 年 5 月至 10 月舉行的「不斷學習改善計劃」。學習計劃內容包括提高電腦技巧、增加對工作的認識,以及了解各項工作流程等。三隊優勝隊伍已於 2002 年 11 月選出並獲頒發金、銀、銅獎。為表揚個別同事的良好表現,勝出隊伍的每名參賽者都獲頒發一個印有部門徽號的精緻金徽章。

土地註冊處處長與「不斷學習改善計劃」得獎隊伍合照




2002/2003年度培訓主題「創意革新﹔精益求精」工作坊

土地註冊處處長在主題培訓工作坊向學員致辭鼓勵

本處 2002 / 2003 年度的培訓主題為「創意革新﹔精益求精」,目的是持續提倡學習文化。為配合培訓主題,本處於 2002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 月期間合共舉辦了 14 個工作坊,參加員工人數逾 360 名。土地註冊處處長或土地註冊處經理為每個工作坊揭開序幕,向同事致辭鼓勵,營造濃厚的學習氣氛。今年的培訓主題重點是創意解決問題。工作坊的主要目的是激發同事的創意以解決問題,以及探討維持學習文化的途徑,以達至「精益求精」的最終目標。雖然培訓課程已經結束,但本處會繼續舉辦學習計劃,以便學員學以致用,工作更得心應手。





顧客服務調查

土地註冊處委聘了顧問公司,調查客戶對本處服務的滿意程度、本處員工對客戶服務的態度,並且檢討客戶服務的培訓計劃,調查目的是提高客戶服務質素。本處於 2002 年 11 月在所有服務櫃位及透過電話訪問,調查客戶的滿意程度。下圖顯示大多數客戶都滿意本處的服務。

客戶正接受顧客服務調查訪問

我們十分感謝客戶提供寶貴意見和建議,希望他們繼續給予支持和鼓勵。我們承諾竭盡所能,提供最佳的服務。





「街道索引」和「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的特許安排和同期發售

因應客戶的意見,本處會引進特許安排發售新版「街道索引」和「對照表」,以切合訂戶(多於一位用戶)的需要。在新安排下,少於50名局部區域網絡(局域網)用戶的年費是2,000元,50名或以上局域網用戶的年費是4,000元。為配合新的特許安排,第35版「街道索引」會於2003年4月與第4版「對照表」同時發售,每套售價由300元調整至250元。





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 2001 / 2002 年報及 2002 年最佳年報選舉

土地註冊處於 2002 年 10 月發表 2001 / 2002 年報。年報以「價值為本,優質服務,誠信可靠」為主題,以反映部門的使命和目標。年報內容簡明充實,不僅介紹土地註冊處的歷史和發展,還闡述部門進一步改善服務和為香港提供國際級土地註冊服務的大計。年報又包括詳述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財政狀況的審計財務報表。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每年都舉辦最佳年報選舉,目的是鼓勵各機構適時編製詳實井然的年報。2002 年共有 120 所機構參加比賽。本處 2000 至 2001 年度的年報獲得 2002 年度最佳年報選舉優異獎,年報在闡述未來發展大計的遠見和細節,以及為員工提供的發展計劃方面獲得讚賞。



土地註冊處經理接受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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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服務經理 林謝淑儀女士
電話:(852) 3105 0000 傳真:(852) 2596 0281

電子郵箱:csa@landreg.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