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I)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安 排
问 题 1: 在 处 理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事 宜 方 面 , 土 地 注 册 处 提 供 什 么 服 务 ?
问 题 2: 如 何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问 题 3: 如 果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人 数 少 于 法 定 人 数 , 能 否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问 题 4: 是 否 只 有 大 厦 单 位 业 主 才 可 于 业 主 大 会 上 被 委 任 为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
问 题 5: 我 们 可 否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免 费 索 取 业 主 资 料 , 以 便 申 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问 题 6: 大 厦 业 主 是 否 必 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II)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问 题 1: 主 席 和 秘 书 是 否 需 要 亲 自 前 往 土 地 注 册 处 办 理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手 续 ?
问 题 2: 在 哪 里 可 以 取 得 申 请 表 格 ?
问 题 3: 递 交 注 册 申 请 时 , 须 由 谁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问 题 4: 递 交 申 请 时 须 附 上 已 注 册 的 公 契 副 本 一 份 ( 如 有 的 话 ) 。 该 副 本 应 在 哪 里 索 取 ?
问 题 5 : 递 交 申 请 时 , 是 否 需 要 附 上 业 主 会 议 纪 录 ?
问 题 6 : 递 交 申 请 时, 是否需要附上委任业主会议召集人表格?
问 题 7 : 由 递 交 申 请 至 批 核 需 时 多 久 ?
问 题 8 : 申 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需 要 多 少 费 用 ?
问 题 9 :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须 提 交 什 么 资 料 ?
问 题 10 : 怎 样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问 题 11 : 主 席 或 秘 书 可 否 委 托 他 人 代 领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
问 题 12: 可 否 在 委 任 管 理 委 员 会 后 28 天 才 递 交 申 请 ?
问 题 13: 如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被 拒 , 需 缴 付 费 用 吗 ?
问 题 14: 业 主 可 否 在 业 主 大 会 上 委 任 副 主 席 ?

(III)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后 的 事 宜
问 题 1 : 成 立 法 团 后 , 如 有 问 题 应 向 何 处 查 询 ?
问 题 2 : 是 否 需 要 提 交 立 案 法 团 的 会 议 纪 录 给 土 地 注 册 处 存 档 ?
问 题 3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成 立 后 , 注 册 资 料 如 有 任 何 更 改 , 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须 在 28 天 内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如 未 能 及 时 通 知 , 有 何 后 果 ?
问 题 4 :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在 成 立 法 团 后 如 有 改 变 , 是 否 需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
问 题 5 : 如 何 修 改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注 册 事 项 ?
问 题 6 :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应 交 往 哪 里 ?
问 题 7: 可 否 以 邮 递 方 式 递 交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问 题 8: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递 交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LR124) 及 缴 交 58 元 存 案 费 后 , 如 何 知 道 有 关 的 更 改 事 项 已 于 法 团 纪 录 上 更 新 ?
问 题 9: 可 否 用 中 文 填 写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问 题 10: 主 席 可 否 签 署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问 题 11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可 否 禁 止 业 主 出 售 物 业 ?
问 题 12 : 业 主 如 欠 交 管 理 费 ,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可 否 禁 止 业 主 出 售 物 业 ?
问 题 13 : 如 管 理 公 司 未 有 履 行 其 职 责 , 土 地 注 册 处 可 否 提 供 协 助 ?
问 题 14 : 如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经 常 不 出 席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怎 样 做 ?
问 题 15 : 如 不 满 意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表 现 , 可 怎 办 ?
问 题 16 : 管 委 会 的 现 任 委 员 如 根 据 条 例 附 表 2 第 5 (2) 段 再 获 委 任,是 否 需 要 重 新 递 交 声 明 书?
问 题 17 : 管 委 会 的 秘 书 或 司 库 如 非 管 委 会 委 员,是 否 需 要 递 交 声 明 书?
问 题 18 : 如 果 管 委 会 委 员 是 法 人 团 体,是 否 需 要 递 交 声 明 书?
问 题 19 : 管 委 会 委 员 在 声 明 书 中 所 述 的 事 宜 如 有 改 变,该 委 员 应 怎 样 做?
问 题 20 : 管 委 会 委 员 如 没 有 在 条 例 附 表 2 第 4 (3) 段 所 规 定 的 限 期 内,向 管 委 会 秘 书 送 交 声 明 书 会 有 什 么 后 果 ? 该 人 如 在 规 定 的 限 期 届 满 后 才 递 交 声 明 书,他 是 否 仍 被 当 作 管 委 会 委 员?
问 题 21 : 如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或 秘 书 是 法 人 团 体,其 获 授 权 代 表 是 否 须 要 在 递 交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文 件 上 盖 上 该 法 人 团 体 的 图 章?
问 题 22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订 立 保 险 单 后 是 否 须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问 题 23 : 如 投 保 的 保 险 单 有 变 动,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是 否 须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I)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安 排
问 题 1 : 在 处 理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事 宜 方 面 , 土 地 注 册 处 提 供 什 么 服 务 ?
   
答: 根 据《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 土 地 注 册 处 办 理 和 批 核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注 册 申 请 、 签 发 注 册 证 书 、 为 法 团 的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存 档 , 以 及 备 存 法 团 登 记 册 供 公 众 人 士 查 阅 。 有 关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事 宜 的 资 料 , 亦 可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查 询。(http://bmms.hkhs.com)
 
问 题 2 : 如 何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答 : 请 浏 览 由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印 制 而 且 资 料 详 尽 的 「 怎 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小 册 子 。
( www.buildingmgt.gov.hk/tc/formation_of_owners_corporation/4.htm )
你 亦 可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查 询。(http://bmms.hkhs.com) 及 / 或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业 权 报 告 及 业 主 法 团 组(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寻 求 协 助 。
 
问 题 3 : 如 果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人 数 少 于 法 定 人 数 , 能 否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答 : 如 果 管 理 委 员 会的 委 员 人 数 少 于 法 定 人 数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基 本 上 是 不 能 成 立 的 。
 
问 题 4 : 是 否 只 有 大 厦 单 位 业 主 才 可 于 业 主 大 会 上 被 委 任 为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
   
答 : 是 。 于 业 主 委 员 会 上 被 委 任 的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包 括 主 席 及 副 主 席必 须 是 大 厦 单 位 的 注 册 业 主 。 然 而 , 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及 司 库 不 需 要 是 大 厦 单 位 的 注 册 业 主 , 因 为 他 们 无 需 是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委 员。
 
问 题 5 : 我 们 可 否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免 费 索 取 业 主 资 料 , 以 便 申 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答 : 业 主 大 会 召 集 人 可 向 大 厦 所 属 区 域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申 请 , 免 费 索 取 大 厦 的 业 主 纪 录 。 详 情 请 向 民 政 事 务 处 查 询。
 
问 题 6 : 大 厦 业 主 是 否 必 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答 : 现 时 没 有 法 例 规 定 大 厦 业 主 必 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但 政 府 的 政 策 一 向 鼓 励 业 主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 以 便 他 们 有 效 地 管 理 大 厦 。
 

 

(II)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问 题 1 : 主 席 和 秘 书 是 否 需 要 亲 自 前 往 土 地 注 册 处 办 理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手 续 ?
   
答 : 由 于 申 请 文 件 须 由 主 席 及 秘 书 填 写 及 签 署, 因 此 他 们 宜 亲 自 前 往 土 地 注 册 处 提 交 申 请 。他 们 可 与 有 关 的 土 地 注 册 处 办 事 处 ( 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 预 约 一 个 合 适 的 时 间 ,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问 题 2 : 在 哪 里 可 以 取 得 申 请 表 格 ?
   
答 : 市 民 可 浏 览 土 地 注 册 处 网 址( 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阅 览 及 下 载 申 请 表 格。
 
问 题 3 : 递 交 注 册 申 请 时 , 须 由 谁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答 : 根 据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的 规 定 , 应 由 主 席 或 秘 书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可 到 土 地 注 册 处 办 事 处 或 民 政 事 务 处 监 誓 员 面 前 宣 誓 )。
 
问 题 4 : 递 交 申 请 时 须 附 上 已 注 册 的 公 契 副 本 一 份 ( 如 有 的 话 ) 。 该 副 本 应 从 哪 里 索 取 ?
   
答 :

可 在 土 地 注 册 处 查 册 中 心 查 索 或 在 网 上 ( www.iris.gov.hk )依 照 下 述 步 骤 查 索:

  • 在 有 关 的 土 地 登 记 册 查 阅 公 契 的 注 册 摘 要 编 号
  • 援 引 注 册 摘 要 编 号 以 索 取 公 契 副 本 。
 
问 题 5 : 递 交 申 请 时 , 是 否 需 要 附 上 业 主 会 议 纪 录 ?
   
答 : 不 需 要 。
 
问 题 6 : 递 交 申 请 时, 是否需要附上委任业主会议召集人表格?
   
答 : 不 需 要 。
 
问 题 7 : 由 递 交 申 请 至 批 核 需 时 多 久 ?
   
答 : 办 理 申 请 需 时 一 至 三 个 月 不 等 , 视 乎 每 宗 个 案 的 情 况 而 定 。
 
问 题 8: 申 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需 要 多 少 费 用 ?
   
答 : 申 请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所 需 的 费 用 包 括 :
发 出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费 用 $1,300
发 出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副 本 费 用 ( 如 有 需 要 ) $79
申 请 表 的 存 案 费 $58
大 厦 公 契 ( 如 有 的 话 ) 的 存 案 费 ( 每 份 ) $58
决 议 案 的 存 案 费 $58
声 明 书 的 存 案 费 ( 每 份 ) $58
 
问 题 9 :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须 提 交 什 么 资 料 ?
   
答 : 除 了 须 提 交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指 定 申 请 表 格 外 , 还 要 提 交 以 下 资 料 :
(1) 已 注 册 的 大 厦 公 契 ( 如 有 的 话 ) 副 本 一 份 ;
(2) 委 任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 主 席 、 副 主 席 ( 如 有 的 话 ) 、 秘 书 和 司 库 的 决 议 案 副 本 , 并 由 主 席 或 秘 书 核 实 ;
(3) 由 主 席 或 秘 书 以 指 定 表 格 声 明 已 遵 守 有 关 条 例 的 声 明 书 ( 可 在 本 处 或 民 政 事 务 处 监 誓 员 面 前 宣 誓 ) 。
(4)

由 每 一 名 委 任 的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会 以 指 定 表 格 声 明 已遵 守 有 关 条 例 的 声 明 书 ( 可 在 本 处 或 民 政 事 务 处 监 誓 员 面 前 宣 誓 )

 

此外 , 秘 书 需 要 递 交 提 交 声 明 确 认 书 ,确 认 书 可 在 本 网 站 下 载 。

问 题 10 : 怎 样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答 : 主 席 或 秘 书 可 亲 临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楼 宇 有 关 之 区 域 的 土 地 注 册 处 或 民 政 事 务 处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 主 席 或 秘 书 可 先 致 电 有 关 土 地 注 册 处 预 约 , 以 便 作 出 宣 誓 声 明 和 递 交 申 请 表 格 的 安 排 。 如 由 法 人 团 体 担 任 主 席 或 秘 书 , 法 人 团 体 的 代 表 须 带 同 公 司 印 章 , 以 便 在 申 请 文 件 上 盖 印 。
 
问 题 11 : 主 席 或 秘 书 可 否 委 托 他 人 代 领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
   
答 : 主 席 / 秘 书 可 与 有 关 土 地 注 册 处 预 约 时 间 领 取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 又 或 以 书 面 授 权 他 人 代 领 。
 
问 题 12 : 可 否 在 委 任 管 理 委 员 会 后 28 天 才 递 交 申 请 ?
   
答 : 根 据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申 请 人 须 在 委 任 管 理 委 员 会 后 28 天 内 递 交 申 请 。
 
问 题 13 : 如 申 请 注 册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被 拒 , 需 缴 付 费 用 吗 ?
   
答 : 不 需 要 。
 
问 题 14 : 业 主 可 否 在 业 主 大 会 上 委 任 副 主 席 ?
   
答 : 业 主 可 籍 决 议 , 从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当 中 委 任 一 人 为 管 理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
 

 

(III) 成 立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后 的 事 宜

问 题 1 :

成 立 法 团 后 , 如 有 问 题 应 向 何 处 查 询 ?
   
答 : 有 关 查 阅 法 团 纪 录 及 纪 录 存 档 的 问 题,可 致 电 土 地 注 册 处 查 询 (电 话:3105 0000 (按 5 字)) 。有 关 法 团 内 部 或 涉 及 法 律 的 事 宜,可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征 询 意 见。(http://bmms.hkhs.com)
 
问 题 2 : 是 否 需 要 提 交 立 案 法 团 的 会 议 纪 录 给 土 地 注 册 处 存 档 ?
   
答 : 不 需 要 。
 
问 题 3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成 立 后 , 注 册 资 料 如 有 任 何 更 改 , 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须 在 28 天 内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如 未 能 及 时 通 知 , 有 何 后 果 ?
   
答 : 根 据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第 12(4) 条 的 规 定 , 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如 未 能 在 28 天 内 将 所 需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送 交 土 地 注 册 处 存 案 即 属 犯 罪 , 一 经 定 罪 , 可 处 以 罚 款 , 按 违 反 规 定 的 日 数 每 天 罚 款 100 元 。
 
问 题 4 :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在 成 立 法 团 后 如 有 改 变 , 是 否 需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
   
答 : 主 席 、 副 主 席 ( 如 有 的 话)、 秘 书 、 司 库 或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变 动 均 需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
 
问 题 5 : 如 何 修 改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注 册 事 项 ?
   
答 : 把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LR124) 在 发 出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的 土 地 注 册 处 ( 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存 案 。
 
问 题 6 :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应 交 往 哪 里 ?
   
答 : 该 通 知 书 可 交 往 签 发 该 法 团 注 册 证 书 的 土 地 注 册 处( www.landreg.gov.hk/tc/contact/contact.htm )。
 
问 题 7 : 可 否 以 邮 递 方 式 递 交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答 : 可 以,填 妥 的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可 以 连 同 缴 付 存 案 费 58 元 的 划 线 支 票 ( 抬 头 人 是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 , 邮 寄 到 土 地 注 册 处 。
 
问 题 8 :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递 交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LR124) 及 缴 交 58 元 存 案 费 后 , 如 何 知 道 有 关 的 更 改 事 项 已 于 法 团 纪 录 上 更 新 ?
   
答 : 本 处 收 到 有 关 通 知 书 后 , 便 会 根 据 通 知 书 的 内 容 ,更 新 法 团 登 记 册 及 将 通 知 书 存 案 于 相 关 的 法 团 档 案 内 。 市 民 缴 交 订 明 的 费 用 后 ,便 可 查 阅 法 团 登 记 册 及 法 团 档 案。
 
问 题 9 : 可 否 用 中 文 填 写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答 : 可 以 。 请 也 填 写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英 文 姓 名 , 以 方 便 核 对 委 员 的 姓 名 。
 
问 题 10 : 主 席 可 否 签 署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
   
答 : 不 可 以 。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124) 须 由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秘 书 签 署 。
 
问 题 11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可 否 禁 止 业 主 出 售 物 业 ?
   
答 : 请 向 你 的 律 师 征 询 意 见。
 
问 题 12 : 业 主 如 欠 交 管 理 费 ,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可 否 禁 止 业 主 出 售 物 业 ?
   
答 : 法 例 没 有 授 权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禁 止 业 主 出 售 物 业 。 业 主 可 考 虑 征 询 执 业 律 师 的 意 见 , 或 联 络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征 询 意 见。(http://bmms.hkhs.com)
 
问 题 13 : 如 管 理 公 司 未 有 履 行 其 职 责 , 土 地 注 册 处 可 否 提 供 协 助 ?
   
答 : 《 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没 有 授 权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介 入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的 内 部 事 宜 。 业 主 可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寻 求 意 见和 协 助。(http://bmms.hkhs.com)
 
问 题 14 : 如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经 常 不 出 席 管 理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怎 样 做 ?
   
答 : 请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寻 求 意 见和 协 助。(http://bmms.hkhs.com)
 
问 题 15 : 如 不 满 意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表 现 , 可 怎 办 ?
   
答 : 可 向 民 政 事 务 总 署 辖 下 的 民 政 事 务 处 地 区 大 厦 管 理 联 络 小 组 (www.had.gov.hk) 或 香 港 房 屋 协 会 物 业 管 理 谘 询 中 心 寻 求 意 见和 协 助。(http://bmms.hkhs.com)
 
问 题 16 : 管 委 会 的 现 任 委 员 如 根 据 条 例 附 表 2 第 5 (2) 段 再 获 委 任,是 否 需 要 重 新 递 交 声 明 书?
   
答 : 需 要。根 据 条 例 附 表 2 第 4 (3) 段,每 名 获 委 任 的 管 委 会 委 员 ( 不 论 该 委 员 是 新 任 委 员 抑 或 现 任 委 员 ) ,均 须 在 获 委 任 后 的 21 天 内, 把 声 明 书 送 交 管 委 会 秘 书;租 客 代 表 则 除 外。
 
问 题 17 : 管 委 会 的 秘 书 或 司 库 如 非 管 委 会 委 员,是 否 需 要 递 交 声 明 书?
   
答 : 不 需 要。只 有 管 委 会 委 员 才 需 要 递 交 声 明 书。管 委 会 的 秘 书 或 司 库 如 非 管 委 会 委 员,便 无 须 符 合 有 关 管 委 会 委 员 资 格 的 要 求,也 无 须 递 交 声 明 书。
 
问 题 18 : 如 果 管 委 会 委 员 是 法 人 团 体,是 否 需 要 递 交 声 明 书?
   
答 : 需 要。法 人 团 体 获 委 任 为 管 委 会 委 员 后,该 法 人 团 体 可 为 条 例 的 施 行 而 委 任 一 人 作 为 其 代 表,犹 如 该 代 表 以 其 本 身 的 权 利 作 为 管 委 会 委 员 一 样。一 如 管 委 会 其 他 委 员,该 代 表 须 在 获 委 任 后 的 21 天 内,把 声 明 书 送 交 管 委 会 秘 书。
 
问 题 19 : 管 委 会 委 员 在 声 明 书 中 所 述 的 事 宜 如 有 改 变,该 委 员 应 怎 样 做?
   
答 : 声 明 书 中 所 述 的 任 何 事 宜 有 所 改 变,作 出 该 声 明 书 的 人 须 在 该 项 改 变 发 生 后 的 21 天 内,向 管 委 会 秘 书 送 交 另 一 份 声 明 书,说 明 该 项 改 变 的 详 情。

业 主 可 向 土 地 注 册 处 各 办 事 处 或 各 区 民 政 事 务 处 索 取 法 定 的 声 明 书〔L.R. 170〕或 从 以 下 网 址 下 载:

www.landreg.gov.hk
www.buildingmgt.gov.hk

 
问 题 20 : 管 委 会 委 员 如 没 有 在 条 例 附 表 2 第 4 (3) 段 所 规 定 的 限 期 内,向 管 委 会 秘 书 送 交 声 明 书 会 有 什 么 后 果? 该 人 如 在 规 定 的 限 期 届 满 后 才 递 交 声 明 书,他 是 否 仍 被 当 作 管 委 会 委 员?
   
答 : 管 委 会 委 员 如 没 有 在 规 定 的 限 期 内 (即 获 委 任 后 的 21 天 内 递 交 声 明 书),根 据 条 例 附 表 2 第 4 (4) 段,该 委 员 即 停 任 管 委 会 委 员。
 
问 题 21 : 如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或 秘 书 是 法 人 团 体,其 获 授 权 代 表 是 否 须 要 在 递 交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文 件 上 盖 上 该 法 人 团 体 的 图 章?
   
答 : 法 人 团 体 的 获 授 权 代 表 须 在 递 交 土 地 注 册 处 的 「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 (LR 124),「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注 册 申 请 书 」 (LR 164) 及「决 议 书」(LR 167)上 盖 上 该 法 人 团 体 的 图 章。
 
问 题 22 : 业 主 立 案 法 团 订 立 保 险 单 后 是 否 须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答 : 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须 在 订 立 保 险 单 后 的 28 天 内,以 指 定 的 表 格「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LR 124),将 保 险 公 司 的 名 称 及 地 址,以 及 该 保 险 单 涵 盖 的 期 间,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问 题 23 : 如 投 保 的 保 险 单 有 变 动,业 主 立 案 法 团 是 否 须 要 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
   
答 : 如 保 险 公 司 的 名 称 及 地 址,以 及 该 保 险 单 涵 盖 的 期 间 有 任 何 变 动,管 理 委 员 会 秘 书 须 于 28 天 内,以 指 定 的 表 格「 更 改 注 册 事 项 通 知 书 / 保 险 单 通 知 书 」(LR 124),通 知 土 地 注 册 处 处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