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二手物業防騙貼士

在香港置業是人生一項重大的財務決定,往往需要動用畢生積蓄。然而,有部分在二手物業市場的交易會因涉及隱藏債務而無法成交,令買家損失訂金。買家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承受此類風險?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近日在《選擇》月刊刊登了一篇綜合本處意見的文章,歸納出以下六項購買二手物業時應注意的關鍵建議:
-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前應先諮詢律師,以保障自身權益。任何納入正式買賣合約的附加條款,均須經交易雙方同意。
- 簽署臨約前先進行土地查冊,以核實登記業主身分及釐清所有疑問。
- 要求託管所有訂金至成交日。
- 臨約列明在存有隱藏產權負擔的情況下,可撤銷交易的權利。
- 成交日應訂在臨約簽署日期最少一個月後,以識別在交易完成前可能優先於買方權益的任何產權負擔。
- 了解地產代理的角色,尋求法律意見以保障自身利益。
有關詳情,請瀏覽消委會網站第583期《選擇》月刊內的文章(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