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

财政目标

土地注册处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的一般条文,奉行下列明确的财政目标:

  • 以跨年的方式计算,营运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为市民及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开支﹔

  • 缴还成立营运基金时向政府借贷的款项及利息﹔ 以及

  • 取得合理的回报,而回报率由财政司司长根据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制订。现时订明的回报率是每年10%。

实际表现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一年内,本处的营运基金共录得税后盈利1亿3,810万元,而全年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回报率为32%。

本处的整体收入较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上升7,300万元(上升20%),主要是因为楼市复苏所致。在本处有效控制成本和致力增加效率的措施下,尽管因在财政年度年终时实施「综合注册资讯系统」导致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上升, 但部门的营运开支只增加了210万元(上升0.8%)。

展望

土地注册处会继续严厉控制成本,而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二日实施「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会有助本处进一步增加效率及降低经常费用。举例说,由于「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推出后可减少新界区办事处用地及腾出西湾河的办公室用地,因此本处可节省约20%的租金。收入及平均固定资产净值的回报率则主要视乎物业市场的交易量而定,而这方面又须视乎影响较大的经济因素而定。然而,我们预期楼市会随着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下半年物业市场活动复苏而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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