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年报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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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摘要

  • 由于物业市道自2009年6月起复苏,本处录得盈利及年度总全面收益1.497亿元。

  • 2009/10年度的固定资产回报率为38.5%。

  • 「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登记用户的帐户申请费进一步下调50%。


财政目标

土地注册处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的条文,奉行下列明确的财政目标:

使以跨年的方式计算营运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为市民及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开支;以及

取得合理的回报,而回报率由财政司司长根据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制订。


实际表现


与2008/09年度比较,本处的整体收入增加了6,790万元(上升15.2%),主要因为物业市道复苏。运作开支减少了300万元(下降0.9%),主要受惠于较低的折旧支出。


减费


为进一步鼓励客户使用电子服务,本处自2009年10月1日起,把「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登记用户的帐户申请费由原来的2,000元大幅下调至1,000元。

同时,登记用户帐户须存入供支付其查册及索取文件副本服务费的最低按金存额,亦由原先的1,000元下调至500元,或一笔相当于该帐户两个月的估计交易金额的款额,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展望


土地注册处会继续审慎理财。我们预计须为业权注册而增加开支。

本处的收入和全年固定资产回报率,主要取决于物业市场的交投量;物业市况则取决于宏观经济因素和按揭利率的走势。

不过,我们预计下个财政年度,仍能达致由财政司司长根据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制订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