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土地註冊處年報 2005/06
 
 
 
組織架構及管理創議
 
組織架構
 
土地註冊處由土地註冊處處長領導,下設四個科,即分別為由副首席律師掌管的法律事務科、由業務經理掌管的財務科、由土地註冊處經理掌管的契約註冊及部門服務科以及由業權註冊發展經理掌管的業權註冊發展科。土地註冊主任是土地註冊處的骨幹,監督各項營運職能。工作人員主要由提供一般支援的一般職系人員組成。資訊科技組人員負責「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的穩健運作以支援中央註冊制度,以及開發和實施電腦系統以支援業權註冊制度。

我們正在為業權註冊制度的推行作緊密準備。鑑於對餘下立法事宜的研討,我們預計業權註冊制度將於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方會實施。為應付業權註冊制度的運作,組織架構和人手要求將會出現若干變動,而業權註冊制度將會與契約註冊制度平行運作十二年。

 
 
版權公告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