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2004/05年报
 
 
 
 
 
土地注册处处长报告
 

过往一年,土地注册处以下三方面的工作表现突出:《土地业权条例》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获得通过;「中央注册」和「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二日投入运作;物业市场活动复苏。物业市场活动复苏有利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财政表现,即使本处在二月十二日大幅降低了查册和提供土地纪录副本的收费 ,也没有影响本处的收入。土地注册处年终时的财政状况强劲稳健,为日后向市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计划奠定基础。

 
业权注册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女士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就条例草案进行最后辩论发言时说:「…制定《土地业权条例草案》只是推行一个新制度的门径,制度本身尚未完善…未来仍需应付很多艰巨的工作。」年报的引进业权注册阐述有待处理的各项工作, 以及过去一年我们如何处理有关工作。 我谨此向律师会、 大律师公会、香港银行公会及其他团体同人致谢,感谢他们与本处携手合作,共同为筹备实施新制度的工作努力。

由于还须处理法例、教育及开发资讯科技系统等工作,很明显在二零零六年实施条例是不可能的。年内,我们预期可完成规例的草拟和谘询工作,以及对主体法例作出所需的修订。我们另一目标是完成资讯科技系统所需的规格, 进而展开开发系统的工作。 此外,也希望完成所有专业教育及公众资讯计划的筹备工作,让立法会审议各项规例和修订条例草案的同时,我们也能够继续专业教育及公众资讯计划的推行工作。

我预期部门可以在二零零六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各项规例和修订条例草案。

 
中央注册和「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实施中央注册标志着由一九八零年代初开始研制的中央土地注册服务计划历程告一段落。落实中央注册是日后完善推行业权注册制度的先决条件。重整部门架构,加上实施「综合注册资讯系统」为市民提供电子资讯服务和为部门内部运作提供支援,使我们能够稳步提高服务效率及质素。

在新系统实施后的首数个月,「综合注册资讯系统」及部门的新组织架构都遇到严峻考验。互联网服务在首数天曾多次中断,本处人员须迅速作出应变以减轻对客户造成的不便,并且确保能够应付客户对资讯服务的需求。 此外, 部门的营业额也激增。「综合注册资讯系统」启用后数星期内,查册服务需求上升40%,而注册文件的数目由每日平均约2,500份增至差不多3,500份。然而,新系统和员工对增加的工作量都能应付自如,而客户对本处服务的满意程度也稳步提高。年内,我们会引进多项系统改善措施,以解决新系统实施后用户提出的问题和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中期来说,我的目标是确保引进业权注册所需增加的人手和成本,可透过提高契约注册的营运效率而抵销,从而把资源转而投放在新的注册制度上。
 
财政表现
 
营运基金的收入较去年约增20%,增至4亿3,500万元,是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以来首年录得增长。年内,我们获批准减低查册和提供文件副本的法定收费,减费措施与推行中央 注册的目的相符。尽管我们降低 收费(减幅是旧收费的16至36%),但这些服务的总收入并没有因而减少,部分原因是楼市复苏令服务需求增加。然而,无庸置疑,就是减收服务费用的成效,加上「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为市民及较小型企业提供更方便的服务,都有助增加对服务的需求。

尽管「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的折旧费已记于年终帐目,但部门的整体营运成本能够保持在接近去年的水平,对于这一点,我特别感到欣慰。未来数年筹备实施业权注册的开支会相当庞大,如果我们要保持收费稳定,就必需谨慎管控其他范畴的开支,方法是持续提高工作效率,不能依赖物业市场活动而增加收入。
 
展望未来
 
土地注册处在未来五年会经历比前更多的深化改革。尽管过往我们曾经对部门的架构和制度作出重大改革,但法例的基本架构自一八四三年以来仍然维持不变。引进业权注册会改变我们工作的法律依据及职责,我们必需为部门员工重新提供培训,也需进一步发展管理及组织架构,以便在完成筹备工作后可以处理日后长远实施新制度的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需回应客户越益殷切的诉求,就是部门需充分利用资讯科技以便协助私营机构更具效率地发展其业务,包括为物业代理、测量师及市民大众提供更佳的资讯服务,或为律师及银行提供以电子方式递交文件及办理物业转易的服务。

虽然我们的首要工作是要为落实业权注册作好准备,但同时也需着手筹划其他改善计划。由于客户要求本处提供的多项新资讯服务非本处职权范围可及,因此,我们专注处理部门的核心业务和各项优先工作之余,也探讨与其它部门和私营机构合作的机会,以便能够为客户提供他们期望得到的服务。年内,我们会研究应否修订《营运基金条例》指明的土地注册处业务范围,让我们能够投资在合资企业上或把资金作其他用途,使本处的服务更臻完善。

回顾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土地注册处同人在为香港市民提供更完善服务方面成绩斐然,值得称许;展望未来,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须携手合作,以便实践我们的目标─为香港提供首屈一指的高效率和物有所值注册服务。

 

苏启龙太平绅士
香港土地注册处处长
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总经理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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