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2004/05年報
 
 
 
 
物有所值的措施
 

財政管理
 
財政目標
 

土地註冊處根據《營運基金條例》的一般條文,奉行下列明確的財政目標:

  • 以跨年的方式計算,營運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市民及政府部門提供服務的開支﹔

  • 繳還成立營運基金時向政府借貸的款項及利息﹔以及

  • 取得合理的回報,而回報率由財政司司長根據平均固定資產淨值制訂。現時訂明的回報率是每年10%。

實際表現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一年內,本處的營運基金共錄得稅後盈利1億3,810萬元,而全年平均固定資產淨值回報率為32%。

本處的整體收入較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上升7,300萬元(上升20%),主要是因為樓市復蘇所致。在本處有效控制成本和致力增加效率的措施下,儘管因在財政年度年終時實施「綜合註冊資訊系統」,導致折舊及攤銷費用大幅上升,但部門的營運開支只增加了210萬元(上升0.8%)。

展望
 
土地註冊處會繼續嚴厲控制成本,而於二零零五年二月十二日實施「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會有助本處進一步增加效率及降低經常費用。舉例說,由於「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推出後可減少新界區辦事處用地及騰出西灣河的辦公室用地,因此本處可節省約20%的租金。收入及平均固定資產淨值的回報率則主要視乎物業市場的交易量而定,而這方面又須視乎影響較大的經濟因素而定。然而,我們預期樓市會隨著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下半年物業市場活動復蘇而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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