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 二零零三至零四年报
 
 
 


财政管理
 
财政目标


土地注册处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的一般条文,订定及奉行下列明确的财政目标:

  • 以跨年的方式计算,营运基金的收入足以支付为市民及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开支;
  • 缴还成立营运基金时向政府借贷的款项及利息;以及
  • 取得合理的回报,而回报率由财政司司长根据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制订。现时订明的回报率是每年10%。

 

实际表现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一年内,本处的营运基金共录得税后盈利8,950万港元,而全年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回报率为22%。

本处的整体收入较去年减少560万港元(下跌1.5%),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的服务需求下降所致。透过有效控制成本和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营运开支得以减少1,500万港元(下跌5.2%)。

 

展望

土地注册处会继续严厉控制成本,而实施「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有助增加效率及控制经常费用。「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推出后,由于可减少新界区办事处用地及不再需要西湾河的办公用地,因此可节省约40%的租金。新系统的资本投资折旧在新系统投入运作后的首五年会抵销这个成效,而中期的实际收入及平均固定资产净值的回报率则主要视乎物业市场的交易量而定。这方面须视乎影响较大的经济因素而定,但我们预期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下半年物业市场活动复苏,使本处的营业额大致趋于较为稳定。

 

服务收费
本处每年都会检讨各项服务收费,考虑因素包括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通胀或通缩的影响、保留的储备及实施各项改善效率的计划和新服务。年内各项费用没有改变。本处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以来并无调整法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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