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後的檢討及業權註冊的準備工作:進展匯報 (2008年12月19日)

在2008年12月19日,當局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會)匯報《土地業權條例》 (《業權條例》) 修訂內容的擬備進展,以及提交修訂草案前尚待解決的其餘事項。向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所涵蓋的兩件主要事項分別是《業權條例》中有關轉換機制和更正的條文。轉換機制是指用以把現時受《土地註冊條例》規管的土地和物業轉到業權註冊紀錄的方法。更正程序則用以處理一旦發現業權註冊紀錄出錯時的改正事宜。

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後,當局擬於2009年1月1日起,就《業權條例》的建議修訂內容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向主要持份者和公眾徵詢意見。諮詢期於2009年3月31日結束後,當局便會決定須否及如何對修訂草案再作修改。與此同時,修訂草案的草擬工作及推行土地業權制度運作方面的準備工作仍然繼續。

文件:-

匯報擬備修訂《土地業權條例》(《業權條例》) 內容的進展
附件 A (pdf 格式)
闡述已制定的《業權條例》下的更正及彌償機制,並列出對強制更正規則的修改建議
附件 B (pdf 格式)
列出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對當局的建議所提出的初步意見
附件 C (pdf 格式)
列出已制定的《業權條例》下的轉換機制的問題及修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