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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已暫止註冊的文件送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律師行 土地註冊處 負責方 以郵遞方式把已註冊的文件送回律師行 文件及註冊摘要送往沙田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影像科技儲存副本 收回、更正並再度遞交文件及註冊摘要 (律師行負責) 認證已註冊的文件 暫止辦理註冊 更新電腦土地記錄的資料 按現有電腦的土地紀錄核對資料 註冊摘要日誌 把註冊摘要的資料輸入電腦 電腦編配註冊摘要號碼,發出收據 點收已繳款表格、文件及註冊摘要 由傳遞公司把已暫上註冊的文件送回 預備、核證及把文件和註冊摘要、送交註冊 (律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