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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摘要表格指南

簡要說明:

這是土地註冊處根據《土地註冊例》(第128A章)為律師行編配的獨特代號,以便辦理註冊。



快速指引:

  • 如律師行更改地址、名稱、電話、傳真號碼或狀況(如合併或結業),要以書面通知土地註冊處,以便更新紀錄。
  • 為確保辦理註冊後能正確發還文書給律師行,應準確填寫律師代號。

常見問題:

問1:在註冊摘要上須填寫的律師代號,究竟是甚麼?
答:本處收到律師行的申請時,都會為每一所律師行編配一個獨有號碼,這個號碼就是律師代號。
問2:如何申請律師代號?
答:新律師行可以書面向土地註冊處申請律師代號。
問3:收到申請後,貴處需時多久編定一個律師代號?
答:約需三個工作天。律師行如未有代號但需要登記文書的話,可以將文書和申請代號的信件一併送交本處辦理。
問4:申請費為多少?
答:費用全免。
問5:如文書須緊急辦理註冊,但律師代號尚未編配,可有特別的安排?
答:在這情況下,本處可安排編配一個臨時編號。律師代號獲編配後便會取代這個臨時編號。
問6:律師行如更改名稱、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是否需要通知土地註冊處?
答:如有更改名稱,律師行需要以書面申請新的律師代號。更改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也需要通知土地註冊處,以便更新本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