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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動向






電子提示服務

電子提示服務

物業業主及《銀行業條例》(第155章)下的承按認可機構(即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現可享受土地註冊處的電子提示服務帶來的好處。以下是陳先生的個案,可讓你更了解這項服務:

電子提示服務

陳先生剛購買一個物業,當他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時,銀行要求他簽署一份同意書,以訂購本處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他對於為何要簽署這份同意書感到困惑。

實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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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注意到,有按揭借款人在未獲得第一承按認可機構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以同一物業借取額外按揭貸款的個案。由2017年2月1日起,金管局期望從事按揭貸款業務的認可機構就所有新造按揭(包括加按貸款)的貸款申請,訂購由本處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以加強信貸風險的管理。

每當認可機構已承按的物業有再按押記/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辦理註冊時,相關認可機構便會收到本處發出的電子提示訊息。認可機構如欲訂購電子提示服務,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先獲得相關物業業主的書面同意。因此,陳先生申請按揭貸款時,承按銀行要求他簽署同意書,以訂購本處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

電子提示服務

每當有涉及陳先生物業的押記/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註冊,陳先生也想獲得通知。他想知道如果他的承按銀行已訂購本處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時,他是否也可以收取本處就其物業發出的電子提示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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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身為業主,如簽署了同意書以示同意有關認可機構訂購此服務,並在同意書提供了他的電郵地址,他也可選擇收取同樣由本處電子提示服務就其物業向承按銀行發出的電子提示訊息。每當有涉及其物業的押記/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註冊,陳先生通常可在有關文件交付本處的翌日收到電郵提示通知。他可從電郵通知書得知有關文件的相關資料,包括文件日期、註冊摘要編號、文件性質及文件交付註冊的日期。在押記/按揭文件完成註冊後,陳先生也可透過電郵通知書提供的註冊摘要編號,訂購有關文件的副本(須繳付港幣100元訂明費用),以參閱其內容。

電子提示服務

陳先生決定同意其承按銀行訂購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也選擇收取關於其物業的押記/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註冊的電子提示訊息。他想知道他是否需要就本處發出的電子提示訊息繳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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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只會向陳先生的承按銀行收取為認可機構提供電子提示服務的訂購費用,而不會就此項提示通知的安排向陳先生收取任何費用。只要陳先生不撤銷已簽署的同意書,便可於整段按揭期內享用該服務。

電子提示服務

陳先生有一個沒有進行按揭的物業。他覺得可收取關於該物業的非預期押記/按揭文件交付本處註冊的電子提示訊息是很有用。他想知道他能否自行訂購本處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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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是不可訂購本處為認可機構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但陳先生可訂購本處為業主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透過該服務,每當有涉及其物業的任何文書交付本處註冊,他都會收到電郵提示通知。該服務可讓他以省時、省錢和簡易便捷的方式,掌握是否有涉及其物業的任何文書交付本處註冊。若有涉及其物業的非預期文書交付本處註冊,該服務有助他迅速採取適當行動,尤其是如果其物業受到或可能受到潛在或實在的爭議影響(例如物業共同擁有人的業權份數被註冊了破產令,或建築事務監督已發出修葺通知書或修葺令等)。

為業主提供的電子提示服務的訂購費用為港幣225元(一年)或250元(兩年)。陳先生如欲知悉服務詳情,可按此處瀏覽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3105 0000。

街道索引(第49版)及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第18版)的銷售

如果你進行土地查冊時想把物業的地址、樓宇名稱或地段編號互相對照,新版的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對照表(對照表)可提供協助。

新版的街道索引作出超過470項修訂,以及加入7條新街道和54個新增地段╱分段╱小分段。新版的對照表則作出2,300項修訂,以及更新14條新街道和1,334個新增地段╱分段╱小分段。

新版的街道索引光碟及對照表光碟各售港幣370元,而接駁到少於50台終端機和接駁到50台或以上終端機的電腦網絡許可證收費則分別為港幣2,960元和5,920元。訂購表格可在此處下載。.

大家亦可使用街道索引及對照表的免費服務,在此處或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站內的超連結免費瀏覽 新版的街道索引及對照表的網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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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服務承諾

本處致力為客戶提供優質和高效率的客戶及電話查詢服務。為此,我們已提升了以下2017/2018年度的服務指標:

服 務 已提升的服務標準 服務指標
(達到標準的百分比)

1. 在櫃位提供土地紀錄的認證本

在櫃位提供土地紀錄的認證本
  • 土地登記冊
  • 由40分鐘減至35分鐘
  • 97%
  • 不連過大圖則的影像處理副本
  • 由40分鐘減至35分鐘
  • 97%

2. 電話查詢服務

電話查詢服務
  • 辦公時間收到留言
  • 收到留言後回覆的時間由60分鐘內減至40分鐘內
  • 94%

本處2017/2018年度的服務承諾已於2017年4月1日起生效,請按此處瀏覽詳情,或在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索取有關資料單張。

年度客戶資料核實

為促進與客戶的有效溝通,本處每年均會更新客戶管理系統內的資料。於 2016 年 11 月,我們致函所有「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的登記用戶及使用遞交契約服務的客戶,邀請他們填寫客戶資料表格,以提供最新的客戶資料。我們是次共收回462份已填妥的表格。

年度客戶資料核實

客戶亦可在有需要時下載登記用戶資料更改表格,以更新其資料。

提升「綜合註冊資訊系統」

為提供簡易便捷的服務以改善客戶的體驗,我們分別於2016年12月及2017年3月為「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作出以下各項提升:

  • 客戶以「下載」、「瀏覽」及「電郵」方式收取的「土地登記冊」查冊訂單和「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資料」查冊訂單,以及登記用戶的結算,除了原有的超文本標示語言(HTML)檔案格式外,現加入便攜式文檔格式(PDF)以供選擇;
  • 對客戶輸入的電郵地址進行驗證,當發現懷疑無效的電郵地址域名時作出提示;
  • 支援以雙語輸入街道名稱及屋苑/樓宇名稱(見以下截圖);以及
  • 在輸入日期的欄位提供日期選擇器的功能。

支援以雙語輸入街道名稱及屋苑/樓宇名稱

業權註冊

《土地業權條例》督導委員會於2016年12月召開會議,討論最新的綜合建議,當中包括「更正」及「彌償」安排的修訂條文,以及把現有土地轉至業權註冊制度的不同方案。各委員對「更正」及「彌償」安排的修訂條文普遍沒有持反對意見,但在轉換方案方面,大部分委員認為可先行在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部門除了會繼續與各委員就各轉換方案的尚未解決問題交換意見,以及探討先在新土地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的方案外,還會因應部分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就業權註冊法例的最新發展,以及其採用的優良措施進行研究,以改善我們的建議方案。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土地業權條例》檢討及修訂建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