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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动向






电子提示服务

电子提示服务

物业业主及《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下的承按认可机构(即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现可享受土地注册处的电子提示服务带来的好处。以下是陈先生的个案,可让你更了解这项服务:

电子提示服务

陈先生刚购买一个物业,当他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时,银行要求他签署一份同意书,以订购本处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他对于为何要签署这份同意书感到困惑。

实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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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注意到,有按揭借款人在未获得第一承按认可机构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以同一物业借取额外按揭贷款的个案。由2017年2月1日起,金管局期望从事按揭贷款业务的认可机构就所有新造按揭(包括加按贷款)的贷款申请,订购由本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以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

每当认可机构已承按的物业有再按押记/按揭文件交付本处办理注册时,相关认可机构便会收到本处发出的电子提示讯息。认可机构如欲订购电子提示服务,必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先获得相关物业业主的书面同意。因此,陈先生申请按揭贷款时,承按银行要求他签署同意书,以订购本处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

电子提示服务

每当有涉及陈先生物业的押记/按揭文件交付本处注册,陈先生也想获得通知。他想知道如果他的承按银行已订购本处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时,他是否也可以收取本处就其物业发出的电子提示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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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身为业主,如签署了同意书以示同意有关认可机构订购此服务,并在同意书提供了他的电邮地址,他也可选择收取同样由本处电子提示服务就其物业向承按银行发出的电子提示讯息。每当有涉及其物业的押记/按揭文件交付本处注册,陈先生通常可在有关文件交付本处的翌日收到电邮提示通知。他可从电邮通知书得知有关文件的相关资料,包括文件日期、注册摘要编号、文件性质及文件交付注册的日期。在押记/按揭文件完成注册后,陈先生也可透过电邮通知书提供的注册摘要编号,订购有关文件的副本(须缴付港币100元订明费用),以参阅其内容。

电子提示服务

陈先生决定同意其承按银行订购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也选择收取关于其物业的押记/按揭文件交付本处注册的电子提示讯息。他想知道他是否需要就本处发出的电子提示讯息缴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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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处只会向陈先生的承按银行收取为认可机构提供电子提示服务的订购费用,而不会就此项提示通知的安排向陈先生收取任何费用。只要陈先生不撤销已签署的同意书,便可于整段按揭期内享用该服务。

电子提示服务

陈先生有一个没有进行按揭的物业。他觉得可收取关于该物业的非预期押记/按揭文件交付本处注册的电子提示讯息是很有用。他想知道他能否自行订购本处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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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不可订购本处为认可机构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但陈先生可订购本处为业主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透过该服务,每当有涉及其物业的任何文书交付本处注册,他都会收到电邮提示通知。该服务可让他以省时、省钱和简易便捷的方式,掌握是否有涉及其物业的任何文书交付本处注册。若有涉及其物业的非预期文书交付本处注册,该服务有助他迅速采取适当行动,尤其是如果其物业受到或可能受到潜在或实在的争议影响(例如物业共同拥有人的业权份数被注册了破产令,或建筑事务监督已发出修葺通知书或修葺令等)。

为业主提供的电子提示服务的订购费用为港币225元(一年)或250元(两年)。陈先生如欲知悉服务详情,可按此处浏览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3105 0000。

街道索引(第49版)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第18版)的销售

如果你进行土地查册时想把物业的地址、楼宇名称或地段编号互相对照,新版的街道索引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对照表)可提供协助。

新版的街道索引作出超过470项修订,以及加入7条新街道和54个新增地段╱分段╱小分段。新版的对照表则作出2,300项修订,以及更新14条新街道和1,334个新增地段╱分段╱小分段。

新版的街道索引光碟及对照表光碟各售港币370元,而接驳到少于50台终端机和接驳到50台或以上终端机的电脑网络许可证收费则分别为港币2,960元和5,920元。订购表格可在此处下载。.

大家亦可使用街道索引及对照表的免费服务,在此处或透过「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站内的超连结免费浏览 新版的街道索引及对照表的网上版。

街道索引(第49版)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第18版)的销售
 
街道索引(第49版)及新界地段╱地址对照表(第18版)的销售

2017/2018年度服务承诺

本处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和高效率的客户及电话查询服务。为此,我们已提升了以下2017/2018年度的服务指标:

服 务 已提升的服务标准 服务指标
(达到标准的百分比)

1. 在柜位提供土地纪录的认证本

在柜位提供土地纪录的认证本
  • 土地登记册
  • 由40分钟减至35分钟
  • 97%
  • 不连过大图则的影像处理副本
  • 由40分钟减至35分钟
  • 97%

2. 电话查询服务

电话查询服务
  • 办公时间收到留言
  • 收到留言后回复的时间由60分钟内减至40分钟内
  • 94%

本处2017/2018年度的服务承诺已于2017年4月1日起生效,请按此处浏览详情,或在土地注册处各办事处索取有关资料单张。

年度客户资料核实

为促进与客户的有效沟通,本处每年均会更新客户管理系统内的资料。于 2016 年 11 月,我们致函所有「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的登记用户及使用递交契约服务的客户,邀请他们填写客户资料表格,以提供最新的客户资料。我们是次共收回462份已填妥的表格。

年度客户资料核实

客户亦可在有需要时下载登记用户资料更改表格,以更新其资料。

提升「综合注册资讯系统」

为提供简易便捷的服务以改善客户的体验,我们分别于2016年12月及2017年3月为「综合注册资讯系统」网上服务作出以下各项提升:

  • 客户以「下载」、「浏览」及「电邮」方式收取的「土地登记册」查册订单和「尚未记入土地登记册的注册摘要资料」查册订单,以及登记用户的结算,除了原有的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档案格式外,现加入便携式文档格式(PDF)以供选择;
  • 对客户输入的电邮地址进行验证,当发现怀疑无效的电邮地址域名时作出提示;
  • 支援以双语输入街道名称及屋苑/楼宇名称(见以下截图);以及
  • 在输入日期的栏位提供日期选择器的功能。

支援以双语输入街道名称及屋苑/楼宇名称

业权注册

《土地业权条例》督导委员会于2016年12月召开会议,讨论最新的综合建议,当中包括「更正」及「弥偿」安排的修订条文,以及把现有土地转至业权注册制度的不同方案。各委员对「更正」及「弥偿」安排的修订条文普遍没有持反对意见,但在转换方案方面,大部分委员认为可先行在新土地实施业权注册制度。部门除了会继续与各委员就各转换方案的尚未解决问题交换意见,以及探讨先在新土地实施业权注册制度的方案外,还会因应部分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就业权注册法例的最新发展,以及其采用的优良措施进行研究,以改善我们的建议方案。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土地业权条例》检讨及修订建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