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后的检讨及业权注册的准备工作:进展汇报 (2008年12月19日)
在2008年12月19日,当局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汇报《土地业权条例》 (《业权条例》) 修订内容的拟备进展,以及提交修订草案前尚待解决的其余事项。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所涵盖的两件主要事项分别是《业权条例》中有关转换机制和更正的条文。转换机制是指用以把现时受《土地注册条例》规管的土地和物业转到业权注册纪录的方法。更正程序则用以处理一旦发现业权注册纪录出错时的改正事宜。
向委员会提交报告后,当局拟于2009年1月1日起,就《业权条例》的建议修订内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谘询,向主要持份者和公众征询意见。谘询期于2009年3月31日结束后,当局便会决定须否及如何对修订草案再作修改。与此同时,修订草案的草拟工作及推行土地业权制度运作方面的准备工作仍然继续。
文件:-
委员会讨论文件 CB(1)396/08-09(06)(pdf 格式)
汇报拟备修订《土地业权条例》(《业权条例》) 内容的进展
附件 A (pdf 格式)
阐述已制定的《业权条例》下的更正及弥偿机制,并列出对强制更正规则的修改建议
附件 B (pdf 格式)
列出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对当局的建议所提出的初步意见
附件 C (pdf 格式)
列出已制定的《业权条例》下的转换机制的问题及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