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注册处2008/09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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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管理

管理架构

土地注册处由土地注册处处长领导,下设四个科,分别是由土地注册处经理主管的契约注册及部门服务科、副首席律师主管的法律事务科、业权注册发展经理主管的业权注册发展科,以及业务经理主管的财务科。土地注册主任是土地注册处的骨干,监督各项运作职能。工作人员主要由提供一般支援的一般职系人员组成。部门有一组律师负责就法律事宜提供意见,另有资讯科技组人员负责确保「综合注册资讯系统」正常运作,并负责开发及推出电脑系统以支援部门的新计划。


各科职能

契约注册及部门服务科

法律事务科

业权注册发展科

财务科

当有关推行业权注册制度的立法工作完成后,我们会重新研究部门的架构和人手编制,以支援新的业权注册制度。